團體指社屋主經屋輔錯誤 建議改經屋T1單位為社屋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指“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房屋政策錯誤,經屋配售T1單位銷售不理想,應將部分經屋1房廳單位改為社屋。

新澳門學社在萬九公屋計劃今年年底完成前200天召開記者會。學社理事、議員區錦新稱,早前政府公佈了萬九公屋的社屋和經屋比例,社屋單位有10064個,經屋單位僅有9196個,04年時有逾1.2萬戶的輪候經屋資格已獲確認,現時輪候家庭仍有近萬一個,即使萬九公屋建成後仍有近兩千個經屋輪候家團無法獲配售經屋。

區錦新說,經屋配售中,T1單位因為缺乏空間,銷售不理想。面對經屋T1單位過多資源錯配的指責時,房屋局長譚光民聲稱房屋局興建T1單位的數量是根據當年申請者白紙黑字申請一房一廳的,即使—房—廳不受歡迎,只是申請者意向轉變,與房屋局無關。區錦新認為,『白紙黑字』是八年前作出的,政府拖延八年後才有經屋供應,八年前的申請者當年未結婚,今天已結婚;八年前的申請者當年未有子女,今天已可兒女成群。區錦新指社屋T1單位嚴重不足,許多一人家團當年也白紙黑字申請T1單位,但卻被安排『一屋兩戶』。他建議將部分經屋1房廳單位改為社屋,或將部分社屋2房和3房廳單位改為經屋,符合公屋輪候戶實際意願和需求,問題可迎刃而解。

區錦新說,八年來不少申請者早就向房屋局提交了家庭成員變動資料,早就要求將原來申請T1單位改為申請T2、T3單位,因為這樣被房屋局將其排序往後推。而房屋局竟仍拿當年最初申請資料來建屋,是低級的錯誤壞了大的規劃。

房屋局早前表示,興建公屋是根據現時輪候者家團情況來規劃,其中70%申請者為1人或2人家團,95%少於4人的家團,按照舊經屋法,申請者可以選擇多個型類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