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局稱繼續聽取意見以制訂完善社工註冊制度

【本報訊】社工局表示,社工工作守則應在註冊制度生效後,由首批有法定地位的註冊社工代表共同參與制定。他強調《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的工作仍然處於諮詢階段,諮詢文本的內容不是定案。

議員吳國昌質指《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法律諮詢文本中,並未包含《倫理守則》的內容。社工局回應,參考香港社會工作者註冊局的成功經驗,社工工作守則宜在註冊制度生效後,由首批有法定地位的註冊社工代表共同參與制定。他建議將《倫理守則》交由日後的註冊社工參與制定。又建議將社會工作的定義放在《倫理守則》中以作規範,這會較合適和便於修訂。

吳國昌質疑『社工註冊委員會』的組成忽略專業自主。社工局稱,按照目前的諮詢文本,委員會包括一名主席、四名具適當資格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以及四名由社會工作者、業界或社會人士。當中並未說明社工所占比例,有關設置已較其他專業註冊制度來得彈性和平衡,期望法定基礎下能多顧及業界的參與和意見,並且已預留空間回應委員會成員由註冊社工選舉產生的可能性。

對於吳國昌建議為在公共實體執行職務的社工專業人員設立專業職程,社工局指設立職程屬行政公職局的許可權,須在特區政府公職人員制度上作全盤考慮,2012年財政年度的施政方針提及深入研究資助制度,計畫以兩年的時間檢討和改革現行對民間機構的資助方式,社工職程和資助問題會在研究中全盤考慮,期望讓社工有更好的前景。

社工局強調,《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的工作仍處於諮詢階段,諮詢文本內容並不是定案。待完成公眾諮詢總結報告後,將開展下一階段的文本修訂和諮詢工作,會繼續虛心聽取意見和建議,以便完善文本內容,最終制定適合本澳社會工作者的註冊制度,社工專業定可持續提升和健康地發展,市民能因而獲得更優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