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順架構及部門職能體現決策科學化

特首崔世安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所說的「政府正研究對整個特區政府架構進行評估,希望理順架構及部門職能」,重點是在「理順架構及部門職能」,這是與特區政府「決策科學化」的施政理念密切配合的。實際上,從我國國務院的幾次機構改革的重點,及地方政府的機構改革,也是放在理順架構與調整職能之上,並將之作為改革的主要內容之一看,就是為了保證決策及行政更為科學化。

作為中央政府亦即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的國務院,其幾次機構改革的目標,都是為了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的政府行政管理體系,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建設高素質的專業化行政管理幹部隊伍,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中國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體制。為了實現上述目標,必須堅持以下的幾個原則: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轉變政府職能,實現政企分開。按照精簡商、統一、效能的原則,調整政府組織架構,實行精兵簡政。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調整政府部門的職責權限,明確劃分部門之間職責分工,主導避免交叉重疊;按照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強行政體制的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

而內地的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則是根據各層級政府的職責重點,合理調整地方政府機構設置。在中央確定的限額內,需要統一設置的機構應當上下對口,其他機構因地制宜設置。調整和完善垂直管理體制,進一步理順和明確權責關系。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主要任務,其一是轉變職能。堅持把轉變職能作為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核心,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突出不同層級政府履行職責的重點,形成全面銜接、分工合理的職能體系﹔加強直接面向基層和群眾的「窗口」機構的服務與管理。其二是優化結構。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強機構優化整合,在實行大部門體制方面進行積極探索﹔充分考慮政府職能特點設置機構﹔清理規範議事協調機構和部門管理機構。其三是強化責任。著力解決職責交叉、權責脫節等突出問題,不斷健全部門協作機制,積極探索明確和強化責任的途徑及方法。繼續推進省直接管理縣的財政體制改革,理順和明確垂直管理部門與地方政府的權責關系。其四是嚴控編制。要按照中央規定嚴格控制機構數量和人員編制總量,認真執行機構編制審

以北京市政府的機構改革的思路為例,就是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計劃的要求,適應北京市提前實現小康,在改革和建設上邁出更大步伐的需要,按照政企分開分開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切實做到轉變職能,理順關係,精兵簡政,提高效率,進一步改善和強黨的領導,逐步建立功能齊全,結構合理,運轉籌協調,靈活高效的行政管理體系,促進首都社會穩定和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以上精神,大致上也適用於澳門。由於澳門實行「一國兩制」,除了其中的黨的領導,社會主義特色等內容不在澳門特區適用之外,其餘都大致適用。另外,政企分開的內容,由於澳門早已實行市場經濟,也無需再強調。但必須指出的是,澳門作為省級地方行政區域,在中央政府一盤棋之下,必須加強與廣東省和香港特區的合作,全面地貫徹落實《粵澳合作框架協議》。與此同時,加大落實貫徹國家「十二五」規劃賦予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及「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平臺」等任務,有必要設立專責機構,主持其事。不能再像以往那樣,鬆鬆垮垮,像抓又不像抓,變成無為而治。必須牢記「抓而不緊,等於不抓」的道理,緊緊抓好。中央為了支持澳門特區的繁榮穩定,給予了不少支持,甚至是不惜「大出血」,包括「CEPA」、「個人遊」,在供應食品上也是優先優質,食水更採取「補淡壓鹹」措施,不惜犧牲發電效益而無償放水。澳門也應加大力度,不能再像以前那樣「放任自流」。

要「理順架構及部門職能」,就應當緊緊圍繞政府職能來做文章。政府職能是指政府為維護國家統治階級的利益,對外保護國家安全,對內維持社會秩序的職能。我國的中央政府主要有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公共服務四大職能。其中的政治職能包括軍事保衛職能;外交職能;治安職能;及民主政治建設職能。而在經濟職能方面,則是指政府為國家經濟的發展,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管理的職能。隨著我國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我國政府主要有四大經濟職能:濟調節職能;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而文化職能則是指政府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依法對文化事業所實施的管理。它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保證。我國政府的文化職能主要是:發展科學技術;發展教育;發展文化事業;發展衛生體育。至於社會公共服務職能,即是國家提供公共服務,完善社會管理的職能。這類事務一般具有社會公共性,無法完全由市場解決,應當由政府從全社會的角度加以引導、調節和管理。目前,政府的社會職能主要有:調節社會分配和組織社會保障的職能;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職能;促進社會化服務體系建立的職能;提高人口品質,實行計劃生育的職能。

為此,政府的行政架構,是分為政務管理,執法監督,經濟事務,社會事務,文化事務等五大「塊」的。其中政務管理包括國防事務,外交事務,公共安全,國家安全,司法行政事務,民族事務,宗教事務。執法監督包括審計管理,行政監察,稅收,海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管理。經濟事務包括農業及工業經濟管理,交通運輸經濟管理,信息產業管理,對外和對國內貿易經濟管理,城鄉建設管理,旅遊經濟管理。社會事務包括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事務,衛生事務,人口事務,國土資源和環境保護。文化事務包括教育,科學技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文化藝術,體育等。

因此,澳門特區政府架構的「理順架構及部門職能」,就既要符合中國的行政體制原則,更要具有「一國兩制」特色,並可參照實施資本主義制度的其他國家或地區的體制,將之融合起來。而以上的「分塊」情況,除了是屬於中央政府職權的外交、國防等事務,及澳門特區並不突出的民族事務,農業,人口(計劃生育)等事務之外,不妨也可在重新調整各司的職能時予以適當參照,從而理順各個司的職能關係。這也是實行決策科學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