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酷刑實施情況諮詢公眾意見

【本報訊】澳門特區政府根據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公約》)的規定,現正準備提交第二次定期報告。該報告會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公約》的規定而向禁止酷刑委員會提交的第六次定期報告內。

第二次定期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自二零零四年首次報告涵蓋期後,為履行《公約》的最新發展的相關資料,以及就禁止酷刑委員會在二零零八年發表結論性意見時所提出的關注事項和建議作出回應。

如任何人士或團體對《公約》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實施情況有任何意見或評論,可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至九月二十八日期間,透過以下途徑,將意見以書面方式遞交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電郵地址:info@dsrjdi.ccrj.gov.mo

郵寄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6樓

圖文傳真:(853) 28750814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會仔細考慮所有收集到的意見。擬將所提的意見全部或部分保密的人士,請於提出書面意見時清楚說明。

第二次定期報告(草案)的中文文本和英文譯本已上載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網頁:www.dsrjdi.ccrj.gov.mo。

第二次定期報告(草案)提及的首次報告(CAT/C/MAC/4)、委員會的問題清單(CAT/C/MAC/Q/4)、澳門特區回覆委員會的問題清單(CAT/C/MAC/Q/4/Add.1)及委員會的結論性意見(CAT/C/MAC/CO/4),已載於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網頁:http://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cat/cats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