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回應跨局揀樓批評 指新經屋法不設區域選擇

【本報訊】房屋局安排輪候家團上樓的工作被質疑欠透明,有人兩次被安排在同一個地方揀選經屋,房屋局副局長郭惠嫻表示,新經屋法規定經屋配售不設區域選擇,是為了讓舊輪候隊伍有適當的過渡和優先安排讓他們上樓。

有議員批評當局安排經屋輪候家團兩次揀選石排灣經屋,缺乏法理依據,認為房屋局安排輪候家團上樓工作欠透明。郭惠嫻表示,舊的經屋輪候家團,有多區多類不同組合的選擇,但新經屋法不設區域選擇,是將舊輪候隊伍適當過渡及安排優先上樓。新經屋法訂定了跨區安排,在任何情況下只可放棄一次,即最多只有兩次選擇機會。她稱,當局理解居民遷移到新社區生活的憂慮,但亦需要實事求是,因澳門半島的土地資源有限,現時路區亦已成為重要的工作區份。

正在預配的石排灣業興大廈經屋,被批評單位面積太小,地區偏遠,欠缺社區設施,交通不便、欠缺街市、學校醫院等問題。郭惠嫻表示,當局理解居民的憂慮,政府各部門會通力合作,傾力打造石排灣新社區,包括交通、衛生、民康、教育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