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辦就校處理個人資料發指引

【本報訊】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將向非高等教育機構發出《非高等教育機構處理個人資料的注意事項》指引,讓非高等教育機構合法處理個人資料。

個資辦主任陳海帆稱,個資辦2年來收到3宗關於非高等學校的投訴,學校涉嫌未經同意向他人透露當事人的手提電話資料。

陳海帆表示,非高等教育機構處理個人資料,大多涉及未成年人和敏感資料,個資辦將向非高等教育機構發出《非高等教育機構處理個人資料的注意事項》指引,讓非高等教育機構合法處理個人資料,減少糾紛,預計今年內可推出指引。

個資辦就指引昨日起為學校舉行諮詢會,首日約50間本澳中小學校近100人出席。另一場諮詢會於本月26日舉行。

個資辦稱,教育機構處理個人資料,大多涉及未成年人和公共利益活動,有一定的複雜程度,個資辦擬在制定《非高等教育機構處理個人資料的注意事項》諮詢教育機構,徵詢他們的意見,減少因為涉及個人資料處理產生的矛盾為教育機構帶來困擾和負擔,令《個人資料保護法》得以有效地實施。

個資辦早前已將徵求意見稿提供予教育機構參考,邀請教育機構於本年10月底前,以書面傳真、郵寄,或直接透過網上向個資辦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