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要求盡快為城規立法 盼擴大城規委員會代表性

【本報訊】《城市規劃法》草案及配套法規構思在為期45天的諮詢期內,收到來自社會各界、多個團體及居民提出65份共660條意見。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表示,當局正在逐條分析這些意見,希望能夠在今個立法年度完成立法工作。

社會認同成規立法需要

《城市規劃法草案及配套法規構思(諮詢文本)》已於本年4月25日至6月8日進行公眾諮詢。期間共舉辦了2場公眾諮詢場、8場社團機構諮詢場,以及與專業團體合辦的交流會及工作坊。根據所收集的660條意見,城規法工作小組總結出11項主要議題,按意見數量依次為:立法意義、時程及諮詢方式;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程式制度及執行監督;徵收、規劃賠償及其它私人權利保障;對現行城市規劃的意見;公眾參與及資訊透明;舊區重整、環境及文遺保育;過渡性措施及配套法規;預防措施及處罰;土地利用及管理;規劃師專業認證制度等。

小組稱,諮詢過程中社會各界反應踴躍。當中公眾最關注立法意義、時程及諮詢方式,共108條意見,普遍認同有立法需要,並建議加快立法進度,為城規工作提供法定的程式及準則,有助提升規劃工作的透明度,確保公私權益得以平衡。

城規會運作透明公開

同樣受關注的城巿規劃委員會,共有107條意見,普遍認為有設立委員會的需要,建議逐步擴充其功能,並擴大委員的代表性,冀引入民間社團及社區代表。意見亦關注委員換屆的銜接及利益迴避機制,以及建議盡量公開會議內容及設立旁聽制度,以提高委員會運作透明度。

至於規劃流程方面,市民認同須設檢討修改機制,確保規劃一經生效不得隨時任意修改。尚有意見關注公眾意見如何被吸納,以及城規資訊發佈機制與規劃部門職能定位。有意見認同設徵收制度,認為須明定規劃賠償的具體規定,完善過渡措施及法律銜接,盡早落實規劃師專業資格認可制度等。

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表示,當局正在逐條分析這些意見,研究是否納入法律框架內,期望能夠在今個立法年度完成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