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紀委:建議撤太原公安局長

【中新社太原1月13日電】山西省紀委13日對外發佈消息稱,據調查,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李亞力因子犯下瀆職錯誤,併發現其違反廉潔及組織人事紀律錯誤,給予其留黨察看1年處分,並建議撤銷公職。

2012年10月,網曝李亞力之子李正源涉嫌酒駕並毆打交警,李亞力為包庇兒子,涉嫌刪除執法記錄儀裏內容等。

據山西省紀委、山西省監察廳調查,李亞力在處理其子違章駕車並妨礙交警執行公務過程中,違反規定,濫用職權,其行為已構成瀆職錯誤。

2012年12月6日,李亞力被“雙規”之後,有媒體曝出“李亞力父子被指1年內賣官上百人,一個派出所所長職位‘優惠價’達百萬”的消息。

山西省紀委、山西省監察廳表示,此次調查,還發現李亞力有違反廉潔自律錯誤和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錯誤。

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議、山西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李亞力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建議按有關程序撤銷其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對於此事件中涉及的其他違紀人員,山西省紀委、山西省監察廳稱,按幹部管理權限,由太原市有關部門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