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多月來有關「內地大學生畢業後留澳工作領取身份證」的爭議,在特首崔世安強調特區政府所作的任何決定,將首先保障本地居民的就業機會,在基於「實用主義」的原則及符合「澳門的真正需求」之下,特區政府將只考慮向一些澳門高等學府的非本地畢業生發出工作許可證,而這並非意味著所有非本地畢業生將可在澳門就業,跟並非等於是工作許可證持有者享有澳門特區的居留權;及特區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劉本立作出「解畫」說明後,應是可以告一段落,並回復到理性的討論。
實際上,有關「內地大學生畢業後留澳工作」的爭論,其實是含有兩個層次的問題:其一是內地大學生畢業後能否留澳工作,其二是倘若留澳工作應否向其頒發身份證。其中,又夾雜著應屆畢業的非本地畢業大學生是否可被認定為「專才」的爭議。
而過去一個多月的爭論焦點,似乎是集中在第二個層次之上亦即是應否發給身份證的問題上,其中又夾雜著他們能否被視為「專才」的問題,因為兩者之間有著必然的聯繫。——因為一般而言,只有專才,才能獲得頒發身份證。而至於另一個層次的話題,亦即非本地畢業生能否留澳工作,則似乎是爭議較少,不少人即使是本來就對「外僱」現象頗為反感,但卻又不得不正視澳門人力資源短缺成為制約澳門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二零一六年幾家大型賭場酒店落成後,需要大量的技術性人力資源,單靠澳門本身的勞務市場根本無法滿足的問題。因此,讓非本地生畢業後留澳工作,無可厚非,但必須是按照現行的外僱機制進行,而且不能影響本澳勞動者的就業權益。
但這個尚算是較為務實理性的議題,後來卻被為內地大學生留澳工作獲發身份證,甚至言之鑿鑿地說是特區政府的決策意圖呢?實際上,在議論過程中,雖然是曾有人提出過「身份證」的議題,但僅只是限於學者及商界團體議論的層面,特區政府尤其是特首崔世安從未就此「鬆過口」。但無論是「反對派」,還是建制派中部份團體或人士,卻是一口咬定這是特區政府的「決策意圖」,似乎是大有「屈得就屈」之慨。現在,崔世安強調非本地生留澳工作與居留權沒有必然聯繫,等於是澄清了某些人強加於特區政府身上的謠言,這個爭論涉及到政府層次就應該是「到此為止」,並回到民間的層次,即是將此議題拉回到民間之間正反雙方的正常辯論,而不能再將指責矛頭指向特區政府。
為何爭論者一開始就將民間的居留權建議扯到特區政府的頭上,並以此作為「假想敵」大批特批?這既有可能是出於主觀故意的原因,認為某些商界團體人士的建議就是特區政府的授意,甚至不排除是「凡政府必反」的自然條件反射;也有可能是源自於維護勞工權益,以至是要為即將到來的立法會選舉實施固票護盤的客觀需要。
確實,倘是特區政府確有此決策意向,就難怪部分市民會有意見。過去「置業移民」、「技術移民」決策的失誤,尤其是導致低下價樓宇的售價飛漲,就連黑沙灣填海區的經濟房屋樓宇也漲到二百多萬一間,令到中低收入市民破碎了「上樓夢」,從而激發民怨,成為「五一」遊行的主要訴求之一。在這個遺毒至今尚未能完全清除之下,現在倘是又推出類似「技術移民」的內地大學生畢業後留澳工作可獲發給「身份證」的政策,對中下收入市民來說就無疑是雪上加霜,這已不僅僅是「搶飯碗」的問題。何況,過去導致「置業移民」、「技術移民」不獲中央「背書」,至今仍未為其註銷內地戶籍,也拒絕向其發出「回鄉證」的一幕,就將會重演,形成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的矛盾。
因此,崔特首的非本地生留澳工作與居留權沒有必然聯繫之說,不但是可以平息澳門居民的不滿情緒,而且也可讓中央政府主管部門放心:澳門特區政府不會重犯此前的錯誤。
但是,由於歷史的原因,澳門人口的專業素質普遍不如鄰近地區,這對於澳門特區的可持續發展,尤其是落實貫徹中央政府關於「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及「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平臺」的決策,頗為不利。因此,為了適應未來發展的需要,有必要在加強培訓本地居民使其專業水平得以提升的同時,以吸引外來專才的「摻砂子」方式來提高澳門人口的素質。實際上,澳門特區正面臨著二零一六年將有幾家大型賭場酒店落成,必須配備五位數的人手,其中有部份比例是專業人才,本地勞動力市場無法完全滿足,必須尋求外援的尖銳矛盾。
而要解決上述矛盾,就必須分為兩個步驟進行。前一個「專業人才」的問題,既然「大學生畢業留澳工作發放身份證」此路行不通,剛畢業者也不能算是「專才」,那就應從引進「海歸人才」入手。一方面,他們經過在海外多年的歷練,均已成為專才。但由於種種原因,卻又不願回到內地工作,其中有些是在香港找不到對口的職業的,如博彩專業等,就應放手將他們吸引到澳門來,也正好是符合籍著吸取專才「摻砂子」提高澳門居民整體專業水平的宗旨。
另一方面,由於「海歸人才」已擁有外國的居留權,甚至已加入外國國籍,因而與澳門特區此前的「置業移民」、「技術移民」政策,主要是以內地居民為對象的情況不同,沒有觸動到中央政府對批准內地居民移居澳門特區的主導權。他們在取得澳門特區的身份證之後,也不會遇到不獲註銷內地的戶口,及被拒絕頒發回鄉證的問題。也就是說,並不會釀成澳門特區與中央政府主管部門的矛盾,有利於維繫中央與特區的和諧關係。
何況,從過去的經驗可見,澳門居民從來沒有反對香港、台灣等地居民在澳門工作並取得身份證,更沒有反對「海歸人才」來澳門工作並獲得居留權。因此,倘是循「海歸人才」模式來實施「專才工程」,相信即使是反對派人士,也不會持反對立場。這就有利於維繫特區的和諧氛圍,減少反對派與特區政府的對抗現象。
而對於「內地大學畢業後留澳工作」,則只適宜於停留在「補充人力資源」的層次,亦即是等同於「外僱」。當然,可以採取較為靈活的方式,向他們提供較為簡便的申請程式,有僱主「認頭」就可留澳工作,簡化手續。但必須事先申明,將不會與居留權發生任何聯繫。將是以這種方式處理,相信相關爭論就將會降至最低。反正人們對十幾萬「外僱」已是司空見慣,而且也已適應了。再為幾家大型賭場酒店增加三幾萬以非本地生為主要特徵的「外僱」,也就不會顯得過於「兀凸」。
(發自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