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離院三精神科病人屬自願住院病情不嚴重

【本報訊】衛生局表示,本澳精神病病人的住院分為強制性及自願性,臨床醫生會按住院病人病情分為嚴重及不嚴重。具危險性、病情嚴重的病人會被安排於隔離病區接受治療,病人在隔離病區活動自由受限制。這類病人擅自出走,院方會立即通報警方跟進。衛生局強調,7月初出走的3名病人屬自願住院病人,病情屬不嚴重,不需入住隔離病區,享有與一般人相同的權利,經辦理離院手續後,有權離開醫院。

衛生局說,3名擅自離院病人是自願住院,1名熟悉電子儀器操作的精神科自願住院病人,協助2名病人從住院樓層走火通道擅自離開醫院。其後該名病人破壞警報電子裝置,由走火安全通道離開,衛生局強調,事發後3名病人自行返回居所,2名病人同意再接受住院治療,1名補辦離院手續後改門診治療。為完善精神科大樓防火安全門,仁伯爵綜合醫院精神科已和相關部門召開突發事件的檢討會議,避免日後發生同類事件。衛生局強調,能迅速尋回擅離醫院的病人,並非如傳聞所指,在病人身上安裝晶片。

衛生局指出,通報前會充分考慮市民利益,保障病人的私隱、病情等,未來會進一步完善現行通報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