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建辦稱,輕軌部分承建商追加金額有條件獲批,承建商有條件追回落後數月進度。運輸基建辦按善用公帑的原則,與監理公司分析申請。
運輸基建辦公室副主任李安德昨日稱,運建辦收到部分輕軌承建商提出追加工程和費用,他稱屬正常情況,無論大小工程承建商都有權提出,至於涉及那些工程和多少金額並無透露。李安德只是稱,部分申請有條件獲批,可追加的金額較少,在合理和可接受的範圍。
李安德稱,運輸基建辦按善用公帑的原則,與監理公司分析申請。
若承建商根據通脹和原材料價格上升申請追加預算,李安德稱,根據合約,所有追加預算不能超過判給金額的5%。
現時輕軌仔所有路段項目已批給,批給金額共82億元,包括車廠上蓋、仔3個路段的建造工程、行車物料和項目顧問費等。
運建辦副主任李安德說,現時離輕軌一期仔路段工程於2015年底建成還有2年多時間,承建商具備條件追回落後數個月的進度。
早前有負責仔輕軌車廠上蓋的承建商稱,無法使用新研發的“百年石屎”作為興建材料,李安德稱,本澳過去的確無使用過“百年石屎”,但輕軌工程要求高,早在招標時已清楚說明,投標的承建商必須使用“百年石屎”,現時已有其他承建商使用“百年石屎”並成功建成輕軌橋墩。
李安德澄清,仔柯維納交通樞紐不屬於輕軌一期工程,只是交通配套設施,不會影響輕軌一期的工期。李安德稱,如因承建商能力不足而影響工期,會按合同和法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