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將受審擬開庭2天案發過程複雜量刑看情節

【本報綜合】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22日將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他涉及的罪狀包括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會不會被判死刑,要看情節是否特別嚴重。

開庭2天無任何直播

中央社濟南21日電,中國大陸官員今天表示,薄熙來案庭期將達2天,全程舉辦3至4場說明會,審理過程不會向任何對象提供影像及文字直播。但濟南中院官方微博會適時提供庭審過程的文字報導。

薄案庭期若果真持續2天,大出各界意料之外。先前外界普遍認為,薄案「公開審理」過程不會超過一個整天,甚至不會超過一個上午。

這名官員表示,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案明天上午8時30分開庭,濟南中級人民法院將於每場庭審結束後,在境外媒體申辦採訪證的濟南市吉華大廈6樓舉行「情況通報會」,主持人應是濟南中院發言人或有關官員,概略說明庭審過程。但尚未確定是否回答媒體詢問。

官員指出,由於薄熙來案庭審將進行2天,且上述情況通報會將「每天上、下午各舉辦1次」,因此通報會總計將舉辦3至4次。

官員並透露,最後一場情況通報會,濟南中院有可能安排法官出席,也有可能回答媒體詢問。但他強調,是否由承審法官甚至審判長出庭,具體情況均須由濟南中院作最後確定。

一度傳出濟南中院可能向採訪媒體進行薄案開庭現場畫面直播,並透過官方微博進行網路直播。但這名官員表示,這是誤傳,薄案審理過程不會向任何對象提供影像及文字直播。

官員補充說,濟南中院官方微博會適時提供有關薄案庭審過程的文字報導。

至於濟南中院方面,面對中央社記者查證,受訪人員反覆表示,沒有接到任何要進行影像及文字直播的安排。至於庭期及說明會的舉行方式,受訪人員僅表示,要記者「注意簡訊通知」,其餘不願多談。

薄案案發過程複雜

中央社台北21日電,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22日將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他涉及的罪狀包括受賄、貪污、濫用職權。回顧薄熙來案發始末,可謂高潮迭起,相當複雜。

中共是在去年9月28日舉行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開除薄熙來黨籍和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當時,中共指出,薄熙來在擔任大連市、遼寧省、商務部領導職務和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期間,嚴重違反紀律,在王立軍事件和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件中濫用職權,犯有嚴重錯誤、負有重大責任。

薄熙來還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直接和透過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賄賂;薄熙來的妻子薄谷開來利用薄熙來的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薄熙來且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薄熙來也違反中共人事紀律,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

此外,中紀委還發現薄熙來其他涉嫌犯罪問題線索。

今年7月25日,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在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中指控,薄熙來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貪污公款,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數罪併罰。

薄熙來案涉及面相當廣,與他的妻子谷開來謀殺英國人海伍德,和他的親信、前重慶副市長、公安局長王立軍私自前往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事件有關。

中共中央政治局去年4月10日召開會議,聽取了對王立軍事件調查以及對谷開來涉案情況匯報,鑒於薄熙來在王立軍事件和谷開來案中的錯誤和責任,而且發現薄熙來其他違紀線索,決定停止薄熙來的中央政治局委員等職務,由中紀委立案檢查。

量刑關鍵:情節有多嚴重

中央社台北21日電,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2日將開庭審理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案,薄熙來被控受賄、貪汙、濫用職權,會不會被判死刑,要看情節是否特別嚴重。

薄熙來案開審前,數位中國大陸學者即根據起訴書分析,他有可能被判死緩或長期監禁。

根據濟南市人民檢察院7月25日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的公訴,薄熙來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貪汙公款,數額巨大。

起訴書還說,薄熙來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以受賄罪、貪汙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數罪併罰。

按照大陸刑法第386條,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刑法第383條的規定處罰。刑法第383條是有關貪汙罪的量刑,分4種情況。

首先,貪汙數額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

其次,貪汙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

第三,貪汙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貪汙數額不滿5000元,情節較重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酌情行政處分。

至於濫用職權,大陸刑法第397條規定,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致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此,檢方指控薄熙來受賄「數額特別巨大」,貪汙「數額巨大」,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數罪合併處罰,量刑應該不輕。

但他會不會被判死刑,關鍵在於是否「情節特別嚴重」。

此外,按大陸刑法第48條,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2年執行。

另有一可以參考的案例,就是大陸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杰2000年因受賄被判死刑的案件。當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成克杰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