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局稱合作方案未損接收訊號權利

【本報訊】就近日報章報導澳門有線電視和公天公司的合作協議導致居民接收資訊的權利受到限制一事,電信管理局重申,現時的解決方案已兼顧遵從中級法院的裁決、尊重政府與有線電視之間的特許合同、及確保市民持續收看開放電視頻道的權利。

電信局稱,解決方案安排的頻道以本澳居民慣常收看和沒有版權的為主,市民藉此方案接收電視頻道只是其中一個渠道。除此之外,市民可收看地面廣播或衛星電視節目,或選用澳門有線電視提供的收費電視服務,接收資訊的渠道多元和自由,不存在限制市民接收信息的做法。電信局稱,政府積極從法律層面跟進電視頻道的問題,有最新發展時會對外公佈。政府認同電視是市民獲取資訊娛樂的重要途徑,因此未來規劃電視服務市場時必定充份聽取社會意見,讓將來的電視服務切合大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