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辦因增職能調升開支

【本報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昨日重申,行政長官辦公室的開支主要因職能增加須作調升,幅度合理,辦公室每年都有向社會公佈詳細預算。行政長官辦公室及政府總部辦公樓的裝修工程,亦全部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

譚俊榮回應傳媒訪問時表示,近期行政長官辦公室就吳國昌議員的查詢作出回覆,提供行政長官辦公室2009年和2012年的開支數額,以及行政長官辦公室和政府總部辦公樓裝修工程的開支。辦公室的詳細開支預算,每年已在特區公報上公佈,公眾可以查閱。

他進指出,第三屆澳門特區政府履職之後,依照行政長官的施政理念及工作要求,行政長官辦公室的職能、工作範疇及從事項目等方面都有明顯增加,工作人員增加,開支因此須作相應調升,增加主要來自公務員薪酬及津貼調整、年資奬金、房屋津貼受惠對象由部分人員擴展至全體人員,新增職能的相應負擔,以及通脹因素等。

新增的職能包括深化粵澳合作及“泛珠”合作、涉台事務、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創設“澳門特區與葡萄牙合作會議”機制等。除加大力度深化粵澳兩地各領域各作,在與内地多個省市及香港的合作上,特首辦均發揮牽頭、引領作用,承擔許多具體工作。在改善澳台關係上,本屆特區政府取得重大進展,通過特首辦推動及在台灣設立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促進了澳台的交流與合作,兩地的關係得到很大的提升。本屆特區政府還重新動澳門與葡萄牙的合作機制,由特首辦與葡萄牙政府開展緊密聯繫、磋商,並通過每年一度的“澳門特區與葡萄牙合作會議”,增加合作,取得更多成果。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日常協調特區政府的信息發佈和資訊公開,並因應重大政策公佈及突發事件及時舉行新聞發佈會,澄清問題,解答公疑惑。

譚俊榮強調,行政長官辦公室擔負的各項新職能,是因應當今社會發展需要而增加,在統籌開展、監督推動政府相關工作上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他表示,十分願意就行政長官辦公室的職能及工作,聽取社會更多意見。

對於行政長官辦公室及政府總部辦公樓裝修工程的問題,譚俊榮指出,一直以來,凡是相關工程,必定交予特區政府土地工務運輸局循專業要求跟進,並由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判給。

有傳媒問及爲何有超過2千多萬元的裝修工程未公佈開支,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稱。“根據現行公共財政管理制度規定,每年超過澳門幣100萬元的跨年度負擔,方以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現行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根據此項規定,倘若某項政府工程的開支在一百萬元以上,且分兩年或以上支付承判商,必須在特區公報公佈;該制度無規定“倘工程開支在當年内作出全數支付”的情況,上述裝修工程的開支屬當年内全數支付,故無需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