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11•22”事故2名責任人被停職檢查

【中新社北京11月27日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石化”)27日通過官方微博宣佈,“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爆燃事故的2名主要責任人——管道儲運公司黨委書記田以民、管道儲運分公司總經理錢建華已停職接受檢查。

中石化表示,鑒於上述2名責任人在“11•22”事故中負有直接領導責任,決定二人停職檢查,並配合協助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再行處理。曾任中石化廣東石油公司總經理的夏于飛主持全面工作。

中石化還同時宣佈,從27日起啟動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排查各類管網隱患。排查範圍包括:廠內、廠際的原油、成品油、液化氣、天然氣和原料互供的管道。重點排查涉及穿跨越江河、懸空的管網,有管網的涵洞、涵管和其他設施,以及與市政、公用工程其他管網或設施有交叉、交匯的複雜地段。

中石化27日召開了全系統4000人干部視頻會議,反思“11•22”事故沉痛教訓,要求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隱患,積極配合國務院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舉一反三,確保安全生產。

中石化于26日召開了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董事長傅成玉與到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理人就股東關心的問題進行交流,並對股東的提問進行瞭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