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院駁回轉葡退休公務員上訴說開去 從中院駁回轉葡退休公務員上訴說開去

中級法院日前對超過一百件由回歸前將退休金轉移到葡國的退休公務員提出的司法上訴進行裁決,決定駁回所有的同一訴題的司法上訴,維持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原來的決定。盡管司法上訴人仍可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但由於終審法院以往在涉及基本法及涉外的案件的上訴案中,能夠精準地掌握及運用《澳門基本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因而倘當事人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相信遭到終審法院駁回的機率甚高。

過去,本欄在對類似的個案進行分析時,是從政治的角度入手,指出所謂「納入葡國公務員編制」及「將退休金轉移到葡國」問題的提起,是在《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後,在中國起草《澳門基本法》的過程中,某些「心在葡國」尤其是當選為葡僑委員會委員的本澳葡裔公務員,不顧《中葡聯合聲明》已經確保澳門特區成立後,在澳門出任公職的葡國公民仍然可以繼續留用,其原有的包括退休金在內的福利待遇不變的中葡兩國政府的保證,及《澳門基本法》更是將此保證寫入了國家法律的事實,竟然以香港出現「信心危機」為籍口,也提出甚麼「信心」問題,無視《中葡聯合聲明》及《澳門基本法(徵求意見稿)》的鄭重承諾,胡說甚麼擔心澳門回歸後他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從而發動了所謂「納編」和「退休金轉葡」的訴求,在客觀上對澳門葡籍公務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干擾。而在經中葡兩國政府商定並達成協議,滿足這部分人的訴求,他們也辦妥相應的手續,前澳葡政府亦為此將四十多億元退休基金轉移給葡國退休金事務局之後,這些人就名副其實地成為葡國的公務員,與澳門特區割斷了聯繫。因此,他們的福利事務是屬於葡國的公職制度事務,這是屬於葡國的內政。按照國際公法的原則,一國的內部事務,不容他國干預,因為這涉及到國家的主權尊嚴。在此情況下,澳門公職人員協會的負責人高天賜等人以在葡國收取退休金及撫恤金人士被「扣糧」的問題向行政長官崔世安遞信,希望崔特首能伸出援手並發揮其影響力,主動與葡國政府商討及反映問題的做法,就有將「干預葡國內政」的「燙手山芋」拋給特首崔世安之嫌。

而中級法院對這一百多宗上訴案所作出的「集體裁決」,則是從法律及司法觀點的角度,部分地證實了筆者相關的觀點。實際上,中級法院的裁決指出,由於將退休金轉移到葡國去的退休公務員,在當時已經按確有關澳門公務員納入葡萄牙共和國編制條件及將退休金轉移到葡國的法律的規定,在將向自己退休金的支付責任轉移給葡國退休事務管理局的同時,也已按規定領取了交通津貼,而領取交通津貼的前提是在葡國定居,因而就不能算是在澳門特區定居,因此不再有權利收取澳門特區公務員的房屋津貼。

由此,回歸前已將退休金支付責任轉移給葡國退休金管理局的人士,他們不但已經成為葡國的公務員,不再是中國澳門特區的公務員,而且因為他們已經領取了前往葡國定居的交通津貼,就已經視同他們已經前往葡國定居,儘管後來他們又返回澳門居住。因此,他們與中國澳門特區的公職制度完全脫離了關係,無權享受澳門特區公職制度的一切福利待遇。他們受到葡國公務員制度變動影響的一切遭遇,與中國澳門特區政府完全無關。中國澳門特區政府再沒有照顧他們的義務和責任。而他們所從屬的葡國政府及公務員體制,與中國澳門特區政府及公務員體制的關係,是國與國的關係,完全超出澳門特區政府高度自治的範疇,因而澳門特首及澳門特區政府,無權干預屬於葡國公務員體制的事務。

由此,巳將退休金支付責任轉移給葡國退休事務管理局的原澳門公務員,他們應當與葡國的公務員隊伍「同甘苦,共命運」。葡國由於受到歐債風暴的拖累,財政收支不平衡,必須以縮減公務員福利來應對,因而他們也得與葡國公務員一道,被削減若干福利待遇,並由於他們已不再是中國澳門特區的公務員,因而就不能再享受澳門特區政府公務員的各項福利。另外,由於他們也已經領取了為著前往葡國享受退休金而定居的交通津貼,因而即使是返回澳門居留,也已喪失了在澳門特區領取房屋津貼的權利。

但是,某些打著維護澳門特區公務員福祉的旗號的政治人物,卻是為了選票,而不顧事實是非黑白,組織並代表這些葡國公務員向特首崔世安請願,要求特首崔世安為此而向葡國交涉,這樣做就不啻是脅迫特首崔世安和澳門特區政府干預葡國的內政。而今年揭櫫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萬隆會議的六十週年,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之一,就是不干涉他國內政。高天賜議員這樣做,是踐踏國際關係準則。

誠然,高天賜議員好為公務員抱打不平,為此而經常批評特區政府,倘只是限於澳門特區編制的公務員事務,這是屬於澳門特區的高度自治事務,作為經由直接選舉產生的議員,可以理解;如果是實事求是,持抱「治病救人」,幫助特區政府改善施政,及提高公務員待遇的態度,而不是為批評而批評、為反對而反對,還應予以支持。但是,他卻超出澳門特區高度自治的範疇,將「維權」工作攪到葡國去,並敦促特首崔世安干預葡國的內政,這就違反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由於他還擁有葡國的葡僑委員會委員的身份,因而其所作所為的動機,就更令人懷疑。

其實,高天賜議員應該撫心自問,捫心自責,這些前澳門公務員弄到今日這般田地,自己應當負上部份的政治責任。實際上,當年的「納入葡國公務員編制」及「退休金轉移葡國」,高天賜就是重要推手之一。如果不是他在推波助瀾,就不會促使葡國政府下定決心接收這批公務員,並將之提交到中葡外交層面處理,由中葡聯合聯絡小組進行談判,並由中葡兩國政府確定,葡國還為此而制定頒布了法律。但在今日,他卻又起勁地鼓動因此而導致福利遭到削弱的人士,向澳門特區政府鼓譟,及向澳門特區的法院發動司法訴訟,難道不是「賊喊抓賊」,以圖開脫自己應負的責任嗎?

實際上,如果像高天賜議員那麼喜歡上網上線,完全可以向他當時的行為扣上一項「製造信心危機」的大帽子,亦即是煽動葡裔公務員對澳門回歸後的前景不信任,尤其是對「澳人治澳」不放心。結果怎樣?有目共睹,回歸後,由於澳門特首及特區政府的正確領導,更由於中央政府對澳門特區關顧有加,澳門的經濟蒸蒸日上。不但沒有發生高天賜等人所預告的情況,相反特區公務員的收入和福利也「甘蔗倒吃節節甜」,那些當時不聽信其蠱惑而堅持留在澳門的葡裔公務員也同樣得益,並受到重用,包括出任屬於中國中央政府的高職,如由中國商務 部、外交部管轄和主導的中國--葡語國家論壇秘書處的副秘書長,也有葡裔公務員獲委任為澳門特區政府駐世界貿易組織或歐盟的代表。因此,高天賜議員,還是做回自己的本分,關顧好屬於澳門特區高度自治的事務為好,不要「撈過界」,去攪攪國與國關係的「新意思」。

(發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