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初級法院開庭昨日繼續審訊譚偉文等4名民署人員涉嫌瀆職案。民署前管委伍秉賢再度被法庭傳召作供。案中關鍵證據之一的墓地第2號文件夾日前被發現在民署管委吳秀虹、即伍秉賢過去的同一辦公室內,法庭應控方要求再度傳召伍秉賢作供,澄清疑點。伍秉賢稱,二號文件夾內存有當年「十幅墓地」的申請書副本。
初級法院昨日繼續審理前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等四人涉嫌瀆職案,庭審開始時,助理檢察長陳達夫表示,早前有傳媒表示,二號檔夾內存有十幅墓地的正本文件,但文件夾只存有副本,未見有正本。他說,法庭並不是為傳媒服務,傳媒報導錯誤訊息對被告及證人不利。
法庭再度傳召前民政總署管委會成員伍秉賢作供,控方代表、助理檢察長陳達夫詢問伍秉賢,二號檔夾是否曾經遭儲存十幅墓地文件正本,伍秉賢稱沒有。他指出,文件夾是在民政總署成立前一年製作的,因為民署成立前,前澳門及海島市政廳在墳場管理上有不同做法,他任職民署前任職海島市政廳中,負責墳場管理的事務,他成為民署管委時,需要整合兩個前市政廳的資料,加以研究。
法官質疑民署電腦記錄內2號文件夾已送交其他部門,但文件夾實際由伍秉賢指示秘書收起。伍秉賢稱,當時覺得其他部門已有2號檔夾的資料,又稱可能是電腦系統不完善,今次事件在工作上是一個教訓,法官多次追問,伍秉賢只承認指示秘書收起文件夾,但沒直接說明為何要收起。
陳達夫詢問,何時將三號文件櫃內的文件夾交予其他人,伍秉賢說,他離任管委時,他指示秘書阮燕玲及職員Lydia Santos整理目錄,將文件交予墳場範疇職務主管李家輝。但他指出,由於二號文件夾存有敏感資料,打算將文件交予接任的管委為妥,故要求秘書暫時收起該文件夾。陳達夫問,三號文件櫃是否有上鎖時,伍秉賢表示,文件櫃的鎖匙被鎖在夾萬中,夾萬的密碼只有他及秘書阮燕玲知道,但他稱沒說不可公開密碼。
輔助人歐寶蓮質疑,為何八號文件夾存有十幅墓地申請書及資料時,伍秉賢稱,八號文件夾儲存所有墓地資料。歐寶蓮在二號文件夾前頁數中找到同一份十幅墓地的申請書,申請書明顯地寫著一至十的數字。亦有黃色便條寫著「離島市民服務中心」等字樣,伍秉賢表示,便條紙的字蹟部分像他的手筆。
歐寶蓮質疑為何二號文件夾會成為機密文件,伍秉賢說,當時聽到有同事的家屬申請永久墓地的後補資格,故將文件列為機密。
法庭傳召現任民署管委會委員吳秀虹作供。吳秀虹稱,Lydia Santos先後兩次透過她的秘書到她的辦公室找文件,第一次她在場,但Lydia並沒有找到相關文件。第二次來找文件時,她不在現場。吳秀虹稱,她從來沒接觸過有關文件,她知悉她的辦公室即將裝修,認為自己只是暫時使用該辦公室。助理檢察長陳達夫詢問吳秀虹,伍秉賢離任管委後,有否回到辦公室找文件,她稱沒有。吳秀虹表示,上任後得悉辦公室將裝修,加上工作繁忙,從沒打開過辦公室內的文件櫃,日前職員在辦公室裡找回2號文件夾時她亦不在場。
另外, 伍秉賢在宣誓時,部分旁聽民眾發出噓聲。宣誓暫停,法官指出,在庭上發出噓聲是擾亂法庭秩序,問旁聽民眾為何發出噓聲,又指示在場的法庭職員找出發出噓聲的人。法官指出,旁聽民眾應該守法,多次要求發出噓聲的人舉手承認並道歉,但無人承認。最後法官表示將事件記錄在案調查,並翻查法庭錄影片段,在適當時候通知法院院長和轉介檢察院處理。之後伍秉賢再次宣誓,開始庭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