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世安重申公投不符選舉法 稱地段發展須符合法律規定

【本報訊】行政長官候選人崔世安表示,本澳多個區域的地段具備發展條件,若要發展需要符合文遺法、土地法和城規法。另外他重申,“民間公投” 不符合法律要求。

崔世安到鏡平中學出席公聽會前接受訪問。他表示,自從提及本澳有多個區域的地段具備條發展件後,收到不少市民反映相關地段的意見,包括擔心出現超高樓等問題。崔世安強調,這些地段發展需要符合文遺法、土地法和城規法規定,至今沒有批出任何項目,市民毋須擔心。他希望市場未來有更多單位推出,平衡樓市供求。

崔世安早前在多個座談會上談及私樓發展,可以發展的區域如仔北安碼頭、卓家村、南灣湖C、D區和青洲區等。

有團體發起“民間公投”接受投票。崔世安受訪時表示,特區政府從首次回應“民間公投”至今無改變態度。他認為,“民間公投”不符合澳門基本法中的行政長官選舉辦法,不符合法律要求,對這問題,他至今持同一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