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翠杏指澳大舊址使用分配不公 無陽光政府可言

【本報訊】立法議員關翠杏指澳大舊址使用分配不公,事前全沒諮詢,一出便是最終方案,作業不透明,何言陽光政府?

日前,政府公佈了澳門大學舊址未來使用規劃,分配面積約十四萬平方米予本澳四所高校及三個政府部門使用,其中澳門城市大學為本次唯一獲得分配的私校,未來可租用八幢大樓,涉及面積三萬七千多平方米,據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稱:是次分配是使用排除法,並根據需要程度作出決定安排。

有關方案公佈後,社會紛紛質疑當局的分配準則,特別是將原校址中心區域的多幢建築物分配予同一所私立高校使用是否合適?這對其他私立學校,尤其是非高等教育範疇內一直缺乏校舍和教學資源的學校又是否公平?

更令社會難以理解的是,從澳大決定遷址橫琴至今已有多年,在這段期間理應有足夠的時間,讓當局透過公開途徑,好好收集社會各界對原址未來使用的意見,但當局卻從來沒有開展相關工作。多月前社會亦曾就相關分配安排議論紛紛,可是當局卻一下子就拋出“最終方案”,這樣與打造“陽光政府”的施政形象實是背道而馳。儘管當局已作事後解釋,卻仍然未能讓公眾釋疑。

關翠杏質詢當局:

一、從澳大決定遷址橫琴至今已有多年,就澳大舊址的使用及分配,當局為何從來沒有向社會作出諮詢?所謂的整體需要,是否只單一考慮高等教育範疇?

二、近年本澳出生率急升,相對於高等教育而言,非高等教育範疇的校園空間或土地資源的需求更為迫切,當初有關部門在研究澳門大學舊址未來使用規劃時,到底有否考慮和平衡非高等教育對相關設施的急切需要?現時餘下的兩幢大樓的分配會否就非高等教育範疇的需要作出考量?

三、今年實施的新《土地法》明確規定“平等取得土地原則”,明確特區政府的土地批給應透過公開及招標方式,以同等條件批給土地。澳大舊址作為可即時使用的重要公共資源,其分配和使用理應恪守同一原則。政府指共收到四所私立高校的借用申請,但僅一所私立大學獲分配澳大舊址租用權,能否詳細交代有關的分配準則?事前又曾否有途徑讓所有申請人明晰相關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