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不予我澳門應做全面實施一國兩制典範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在「澳門基本法與特區發展專題講座」上發表的主旨演講中,有一個概念是過去沒有提過的,那就是「一國兩制」事業在澳門的實踐已經開始步入「五十年不變」的中期。

這是中央政府主管港澳事務官員首次對港澳工作提出帶有「時不予我」警告意況的話題。實際上,在鄧小平提出「五十年不變」之後,絕大多數人都認為這個時限是模糊的,並不等於是絕對的「五十年」在港澳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和政策,而是長期不變。而李飛日前明確地提出「一國兩制」事業在澳門的實踐已經開始步入「五十年不變」的中期的概念之後,「五十年不變」也就成為明確清晰的時限概念,而不再像過去那樣所理解的「長期不變」。

實際上,「五十年不變」,不但是一句「口頭語」,而且也已寫進了《澳門基本法》。其第五條就明確地寫道:「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既然李飛在《澳門基本法與特區發展》專題演講中明確地指出,法律的一個基本特徵是其穩定性,憲制性法律尤甚。基本法不是不可以修改,但絕對不宜輕言修改,要努力維護基本法的權威和穩定。對於一個社會而言,隨着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很多具體制度都可以、也應該與時俱進,但其基本制度卻不能輕易變動,一定要維持很大的穩定性。而按照中國內地和澳門特區的法律體系都是大陸法系,而大陸法系的主要特徵之一是成文法,亦即法律是經享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制定或認可,並以法律條文作為表現形式的法律的總稱,成文法立法是為了改變普通法及衡平法所定立的準則,以便更適合環境,因而是「白紙黑字」地寫成,必須按照法律原文執行。

因此,這個「五十年不變」就是有著明確的時間界限的,而不能以模糊的「長期不變」來理解。當然,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不變是相對的,變才是絕對的。因此,在「五十年不變」的期限屆滿時,仍可根據屆時的社會實際情況,根據澳門居民的長遠利益及意願,將此「五十年不變」的期限延長並長期延續下去,但就必須由唯一具有權限的全國人大通過一個決議,決定《澳門基本法》繼續有效及實施,以至是根據五十年來實施的實踐情況,按照基本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法定程序,對《澳門基本法》進行一定程度的修訂,使其更為完善,更為符合澳門的實際,更為符合大多數澳門居民的意願,也更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的利益,及維護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利益。而現在一些人提出的訴求,不管是穩進的還是激進的,也可籍此機會,透過廣泛的討論,在取得符合大多數居民意願的最大公約數後,提供給全國人大參考,將之寫進基本法的修訂草案文本。

由於從今屆中央開始,港澳事務依照「依法治國」的原則,回歸到基本法的軌道,由制定基本法的全國人大來主管,亦即由專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張德江兼任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的組長,而李飛既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中,專管港澳事務的副秘書長,也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的主任,因而他代表中央首次提出的「一國兩制」事業在澳門的實踐已經開始步入「五十年不變」的中期的概念,也就具有絕對的權威性,我們作為正在享受「一國兩制」的各種好處,必須執行及捍衛「一國兩制」的澳門居民,就必須認真理解這個此前未有提及過的概念,以「是不與我」的心態,「只爭朝夕」地把澳門的事情搞好。

這也正是為何中央要求第四屆澳門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和檢察長的人選,必須是能夠體現「新人事新氣象」的原因。如果說,第一、二屆澳門特區政府,是屬於初創階段,由於史無前例,因而難免會發生某些失誤,而執行者也可以是小心翼翼,在摸索中前進,從而未能在較大程度上建功立業,也是可以理解的話;那麼,在「一國兩制」事業在澳門的實踐已經開始步入「五十年不變」的中期階段之後,就不能再以「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心態,渾渾噩噩地過日子,而是必須發奮圖強做大事、多做事,全面準確地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時候了。

「一國兩制」事業在澳門的實踐已經開始步入「五十年不變」的中期階段,,就意味著必須在初期階段所獲成績的基礎上,進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尤其是對於博彩業而言,籍著博彩業收入增長率下降,對博彩業及澳門經濟發展的模式進行反思檢討,並以習近平主席最近提出的經濟發展「新常態」理論為指導,調整澳門特區嚴重失衡的各業經濟比例關系,鞏固澳門特區前段時間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在發展和變革中獲得的成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賦予的「經濟上適度多元發展」、「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平台」等任務,增加和充實澳門特區一些新發展起來的事業的內容,提高那些需要改善的新事物的質量。

當然,李飛在談到「中期」階段時,是針對整體情況的,並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包括堅持愛國愛澳傳統,維護好中央與特區的關係;維護基本法的權威,處理好發展與穩定的關係;貫徹行政主導體制,平衡好民主和效率的關係等。其中又包含了若干小課題,如必須尊重和遵守憲法;必須嚴格依照基本法辦事;要加強澳門與內地的交流等。對此,無論是上至行政長官崔世安及其領導團隊,以及直接執行「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管治業務的公務員隊伍,還是作為實施「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的群眾基礎的廣大群眾,都必須認真嘴嚼及領悟,並按照他提出的各項帶有指導性意義的觀點,做好「一國兩制」中期階段的各項工作。

尤其是在香港特區發生了違背及對抗《香港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精神的「佔中」事件之後,澳門全面準確實施「一國兩制」方針的任務,就更為繁重。實際上,從現實面看,「一國兩制」方針本來是為解決台灣問題而提出的,但後來由於歷史的原因,而首先適用於香港和澳門。但現在,香港在實施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因而向台灣地區「率先垂範」的重任,就完全落到了澳門的肩膀上。對此,不能有任何的閃失。肩負著開啟實踐「一國兩制」事業中期階段重任的第四任行政長官崔世安,第四屆特區政府領導團隊,及全體公務人員,還有全體「澳人」,都必須朝乾夕惕,夙興夜寐,同心同德,團結一致,將各項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