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解釋旅客入境管理

【本報訊】有香港報章報道屬下記者被拒絕入境本澳。治安警出入境事務廳副警務總長古敬軒接受傳媒訪問時強調本澳出入境部門與全世界出入境部門一樣,有自身既定管理出入境的執行方式,法律賦予警方權力審查旅客是否符合進入本澳的條件,例如有否合法證件、進入本澳的活動是否符合旅客身分,以及在本澳有否維生資源等,審查標準不會視乎職業背景。

至於同一香港報章報道有香港學生未出示證件便被拒絕入境本澳,古敬軒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但正常程序不會未出示證件就拒絕旅客入境,必定會核實旅客身分和審查入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