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容院涉嫌出售非法進口藥物

【本報訊】海關近期接獲多宗舉報,指中區某美容店涉嫌非法進口、使用及出售美容藥物,海關知識產權廳匯集聯關資料後,展開深入調查。偵查人員經多次的調查及監視,於九月十四日,海關聯同衛生局人員採取聯合行動,巡查中區五處地方,在三間涉案美容店內,搜獲一批未經批准進口及出售的藥品,將涉案美容店三名女負責人帶返海關總部協助調查。

於九月十四日的行動中,搜查三間美容店內銷售的一批藥物包括胎盤素注射液、藥丸、藥膏、唇膏、肩筋肉鎮痛劑、肩腰痛及筋肉疲勞藥貼、通便藥丸及龍角散鎮咳去痰劑等,在該店舖出售為非法進口的藥品。海關及衛生局人員對三間美容店展開了全面調查,調查期間,有人聲稱該批藥品是自攜來澳,從外地購買帶進澳門,再將藥品放於店舖展示架上出售,或代客於外地購買及網上訂購,由物流公司速遞送貨到店舖出售,美容店舖負責人稱進口該等藥品沒向海關及權限部門申報。上述藥品經衛生局藥物事務廳人員在現場核實為含有藥用成分,當中查獲發現的25瓶(每瓶2ml),共50ml,盒上載有『MELSMON』字樣的胎盤素之美容藥品,該藥品為水溶性注射液,經衛生局藥物事務廳人員證實該藥品為「處方藥物」和「只供醫院使用的藥物」,必須具有衛生局發出的准照,並受有權限的實體監管。衛生局藥人員發現該等美容店未有獲得該局預先許可張貼,及發佈相關美容藥品的廣告,涉嫌違反法律,將會提出行政起訴。涉案人為澳門三間美容店負責人,均為女性,分別姓吳、鍾及雷,年齡介乎於二十七至三十一歲,均為本澳居民。三人均聲稱不知道該美容店出售的產品有涉及藥用成份,店舖負責人在入貨過程中,亦未有如實報關。這些美容店涉嫌違反《關於管制藥劑師執業及藥劑活動》及《訂定藥品廣告方面之法律制度》的規定。

在本次行動中,未發現假冒美容藥用產品,海關將繼續聯同衛生局,以及其他部門,繼續監察相關場所,讓市民大眾稱心消費、安全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