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金賭廳客戶繼昨日到特區政府遞信後,今日下午三時又將前往澳門中聯辦遞信。有關多金集團前賬房總監周玉媚涉嫌卷走巨款潛逃的事件,是屬於澳門特區的事務,與中央政府沒有任何關聯,也不是屬於中央與特區是事務。何況,周玉媚並非是中央政府或內地地方政府的公職人員。該事件的苦主們為何要到中聯辦申訴?倘若是希望中聯辦代轉國際刑警組織,祈求國際刑警組織對周玉媚發出國際通緝令,其實在澳門特區,就有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的澳門支局,其職能就是確保澳門特區的刑事警察機關及當局以及其他公共部門與國際刑警辦事處、國際刑事警察組織總秘書處之間的聯繫的職責,主要就情報交換、移交程序、拘留或協助拘留及通訊等事宜與上述實體緊密合作,並就採取措施預防和遏止涉及國際層面的犯罪方面提出建議。此外,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澳門支局還負責接收、分類、處理、發布及存檔有關國際罪犯文件,以及統籌國際刑警組織工作範疇的文件或訊息的翻譯工作。因此,完全可以由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澳門支局,向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代轉。因此,儘管該事件的苦主們的苦況值得同情,但他們到澳門中聯辦遞信之舉,卻不具正當性。
「周玉媚案」繼「黃山案」後,又一次震撼澳門社會以至是周邊地區。這兩宗案件的性質頗為相似,但也有所區別。儘管兩者都是涉嫌「穿櫃底」並捲巨款潛逃,但具體案情有所不同。黃山市賭場貴賓廳中間人,而周玉媚則是打工的帳房總監。黃山自多年前進入澳門賭業後,由於他與不少內地官員、商人有良好關係,有渠道引入大批內地豪客,在澳門賭場有一定知名度,因而除了吸納數十億元的賭本資金外,更聲稱能代表某貴賓廳接受投資入股,並以高於業內標準的百分之二點五月息,吸引了不少澳門及內地人士投資。因此,「黃山案」的受害者,以貴賓廳名義上的「股東」為主,貴賓廳須負上一定責任,影響面較大。據說也正因為如此,「黃山案」爆發後,股票市場上的「濠賭股」應聲急跌。而「周玉媚案」的受害者,多是因受高息存款吸引,苦主將款項或未用完的籌碼存放在賭廳內賺取多點利息。因此,「周玉媚案」的性質,個人責任多些,涉事貴賓廳的信譽尚有保證。「永利」作聲明聲稱,博彩中介人多金並無拖欠公司款項,並且繼續在「永利澳門」經營,除了是撇清該事件與自己的關係外,也是要保住貴賓廳的聲譽。
從貴賓廳先後發生「黃山案」及「周玉媚案」看,貴賓廳的經營制度,中介人這個形態,尤其是從事帶有「高息集資」性質的存款方式,是否應該進行檢討並予以調整,從而促成貴賓廳轉型,看來適宜藉著博彩業中期檢討,將之列為其中一項議題,一併進行檢討研究。
貴賓廳模式曾為澳門博彩業發展立下汗馬功勞。但這種模式最初被引進澳門時,其主要客源是來自泰國等地。在二零零三年內地開放港澳「個人遊」後,才轉向內地賭客。而隨著博彩業不斷壯大,中介人「沓碼仔」隊伍亦隨之不斷擴充,據說曾經多達二、三萬人的「沓碼仔」,屬於內地居民的人佔百分之九十以上。他們以到澳門旅遊的名義充當「沓碼仔」,為貴賓廳尋找大賭客客源,然後賺取豐厚的傭金。貴賓廳曾支撐澳門博彩業的七成天下,因而貴賓廳收益的高低,既支撐整個澳門博彩業行情的漲落,亦支撐政府財政收入的多寡。從去年六月開始的澳門博彩業連續下滑,其實就是貴賓廳這部分的收益下滑。
今年二月間,著名的貴賓廳經營者周焯華在臉書張貼了《「澳門貴賓廳神話夢破滅?》文章,直指最近澳門貴賓廳業務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有三個原因。首先是過度借貸,澳門貴賓廳經營者與代理,因為枱底的大量利益假象,將信貸額過度擴大,然而當有關賭廳或代理在無數次的營運過程中,因為枱底將賭客賭本擴大五至十倍,資金回收速度慢或產生大量壞帳,導致營運者資金斷層,形成債務危機。其次是資產價值。隨着內地經濟調控,民間對借貸投資失去信心,企業不能用資產抵押予銀行換取貸款,同時失去民間融資的靈活管道,企業紛紛出現危機,項目爛尾或企業倒閉,有人伺機到澳門賭博,希望於賭枱上渡過難關,惟輸掉後資產落到放碼營運者手上,因為放碼人本身都存在資金問題或項目開發的技術問題,最終後果如同該賭客。其三是國家政策。現時中央對經濟的調控方法,在任何國家都是一樣,只是力度大小不同而已。調控是對銀行貸款的一種收緊政策,目的是要對資金進行監管,防止資金非項目所用,因屬正常金融監管,與反貪腐一樣,兩項政策都是長期的結構性改革,根本沒有停止的可能。
其實,周焯華沒有說到的,是中央深入打貪反奢,打擊地下錢莊及清洗黑錢,禁止銀聯卡在賭場使用,還有內地經濟調整,股市及人民幣匯率變化等,更是貴賓廳業務大受影響的主要原因。另外,某美資博企向澳門特區施加壓力,邀請澳門特區為「賭場借貸」立法,而中國內地的《刑法》及相關法律卻規定,參與賭博及高利貸活動是犯罪行為,須追究其刑事責任。因此,澳門的賭場經營者及從業人員按照澳門賭場借貸法律所授予的權利,到內地去追債,就必會觸犯家內地的法律,首先是《刑法》上的經營賭博罪,其次是外匯管理法律所禁止的逃匯套匯及經營地下錢庄等非法行為。另外,如涉及禁錮行為的,也將觸犯《刑法》上有關侵犯人身自由的罪行。由此,在澳門被視為合法的行為,難內地卻被視為非法,從而形成法律衝突。
現在有一種說法,是欠下貴賓廳債務的內地一些「大豪客」,並非沒有錢還債,而是擔心在目前的「風大雨大」情勢下,突然拿出一筆巨款還債,將會驚動到各「方面」。而且,在打擊地下錢庄及收緊銀聯卡下,即使是有意還債也沒有渠道清還。
在種種因素限制下,貴賓廳的經營仍將會受到高度制約。而且即使是以本地法律制度衡量,從「周玉媚案」揭露的「高息集資」方式,是否屬於「非法攬儲」或「地下集資」,金管局也應進行調查研究,作出定位。
因此,盡管不能取消貴賓廳,貴賓廳自己也不會消亡,但貴賓廳的轉型勢在必行。而博監局和金管局的加強監管,更應是事在必行,不能放棄自己的責任。必須補強現存的灰色地帶,加強監管堵漏,既保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又制止非法漏洞,制止灰色金融活動。而澳門目前的博彩法律已經沿用多年,其中有關中介人的法律制度雖然是在二零零三年頒布的,但至今也已經超過十年,隨著博彩業的發展,法律法規的建設也應該作出相應的完善。因此,特區政府應該趁著博彩業的中期檢討,一並修改相關法律法規,並將促使貴賓廳轉型,列為其中一項檢討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