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鄉會提辦法消解實施最低工資阻力

【本報訊】物業管理業務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法律於明年元旦實施,澳門江門同鄉會副會長 、民生關注組召集人陳溥森昨日建議,物業管理保安和清潔工作實施最低工資,政府可設差額津貼,供業主會申請,補夠最低工資金額,並對津貼措施定下 2年期限。

陳溥森昨日表示,兩個工種的最低工資法律連日來引起社會強烈回響,政府有關部門也被推動介入其中。清潔及保安僱員先行實施最低工資,讓他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澳門江門同鄉會是讚成和支持的。社會對此法的實施存在分歧,政府應充分利用待效期的有限時間,聽取各方意見,採取措施,消減阻力,確保法例暢順實施。

陳溥森認為,2年可作為緩衝期,讓政府有時間做好有關物業管理和分層所有人的配套法律。被問及津貼會否變成由政府出糧,陳溥森認為這是“無辦法的辦法”。他又建議賦予房屋局更大權力,管理公司要求加管理費時,要向當局提出依據,經當局審核。

陳溥森稱, 澳門有六千多幢大廈,近二十萬住戶,有一千三百多個物業管理公司從事大廈管理工作,兩工種從業人員約二千七百多名僱員。很多物業管理公司已多年沒提升管理費或只微調收費,低工資低管理費,邊際利潤小,實施最低工資,估計短期內尚可忍受,長期難以苦撐,最終會承受不了壓力而退場。但提升管理費,小業主和大廈管理委員會又抗拒,或小業主之間意見相左,不易召開業主大會表決通過。這關係到《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的修改問題,政府不能忽視此問題誘發的嚴重阻力。

至於現時有小業主投訴有些物業管理公司趁火打劫,水未漲船先高,提早搶閘,不合理大幅加管理費,小則加二、三成,有些超過五成,有些甚至調升到原費用的三倍,但據瞭解物業管理公司認為此說不公,說有些大廈拖欠管理費,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元,現時只是履行社會責任勉強維持運作,若實施最低工資不調整管理費無疑是百上加斤,往後難以為繼。雙方莫衷一是,孰是孰非,各執一詞。這點正是最低工資法能否順利實施的關鍵所在,若物業管理公司最終退場,只能兩敗俱傷。

陳溥森表示,澳門江門同鄉會提出三項建議:一、根據《分層建築物管理業務法》由房屋局轄下的樓宇管理廳安排專責人員負責處理私樓的物業管理糾紛,審核物業管理經營成本和提升管理費的理由及依據。協助大廈召開業主大會表決通過調升合理管理費,既保證物業管理公司在合理利潤下運營,又能監管物業管理公司無理由調升管理費,提升大廈管理的服務質量。二、政府參照製造業已有先例,實施最低工資差額津貼,以清潔及保安僱員月薪最低工資六千二百四十元為上限,不足部分由大廈業主會申請,獲批同意後如數移交物業管理公司,再由物業管理公司補貼到僱員個人,控制管理費的暴升,緩衝期為兩年,以便各項有關法規和政策的配套。三、加大物業管理費用者自付的宣傳,加大輕微民事案件法庭(即又稱小額錢債法庭)的執法剛力,對惡意拖欠、拒交管理費者,加快判決時間,甚至對其物業實施“釘契”和拍賣,以有力的法律制度去維護大廈的正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