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發揮政協港澳委員雙重積極作用

俞正聲主席昨日在向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作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談到港澳事務時指出,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鼓勵港澳地區政協委員發揮雙重積極作用,為促進內地與港澳合作發展獻計出力,廣泛深入地參與港澳青少年工作。

雖然仍然是一貫政策的再次展現,但仍然有著一些細微的調適。其中「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就有別於過去長期表述的「全面準確貫徹基本法」,首次強調了國家憲法對港澳事務工作的統領地位,進一步明確了憲法與基本法、「一國」與「兩制」、中央與特區之間的關係。實際上,《「一國兩制」在港實踐白皮書》就已提出了「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的論述,並強調「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而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港澳事務工作提出的六個重點,其中也包括了「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

尤其是其中十二月香港、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到北京述職,在禮儀安排上,從過去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會見外國領袖或次一級貴賓的兩個沙發平擺的「平起平坐」方式,改革為會議桌舉行工作會議的方式,習近平主席和李克強總理分別都是坐在會議桌中間主持述職報告會議,而行政長官則坐在會議桌兩側的一邊,更突出了中央的「唯一」位階,梁振英和崔世安都是國家主席或國務院總理的「左右手」,與兩位領袖的下屬幕僚一樣的位階。

另一個是開展青少年工作的慣常議題上,增加了「廣泛深入」的形容詞。這面對香港特區部分青少年的「祖國母體」意識的淡弱,尤其是有個別青少年參與名為「本土」實質是「分離」以至是「港獨」的活動的嚴峻現實;而在澳門特區方面,也有青少年打著「民間公投」的旗號,販賣「公投自決」的貨色,結合到其中的個別人經常到聯合國相關機構「告狀」,直要把澳門當作是「獨立政治實體」,做好青少年工作的急切性,及迫在眉睫。

俞正聲主席昨日再次談到了港澳地區政協委員發揮雙重積極作用的問題。習近平主席在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專委會的一份調研報告上批示指出,港澳政協委員人才濟濟、群英薈萃,是愛國愛港、愛國愛澳的重要力量。要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為他們在特區和內地更好發揮「雙重積極作用」創造條件、提供幫助,鼓勵他們為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多做貢獻。這就更為強調包括二百多名港澳全國政協委員在內的六千多名各級港澳政協委員,在積極參加人民政協在內地的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充分發揮港澳委員在推進祖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的積極作用的同時,應當成為港澳特區維護「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鮮明旗幟、壯大和整合特區愛國力量的中堅骨幹、推動港澳經濟升級轉型的重要表率和促進港澳人心回歸的引領力量,在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和維護港澳長期繁榮穩定的工作中,充分發揮好港澳政協委員在特區的「旗幟」、「骨幹」、「表率」、「引領」四大作用。

這是有過教訓的。香港回歸後不久,中央相關工作部門曾經片面理解「一國兩制」,將「高度自治」凌駕於「一國」之上,提出「井水不犯河水」的「守門員」論述,因此放鬆了對港澳地區的統戰工作,甚至還一度認為,政協再安排邀請港澳委員或有「干預港澳高度自治事務」之嫌,因而內地的人民政協組織不宜再安排邀請港澳委員,即使是繼續安排邀請也必須壓縮名額比例。在此情況下,不少人就象失去了主心骨,也失去了奮鬥方向。而偏就在此時,某些西方國家卻在港澳地區起勁地推動「顏色革命」。結果,「守門員」政策所造成的空虛,就讓那些烏七八糟的西方價值觀趁機填充。這也是前些年香港人心較為混亂,使到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形成了「正不勝邪」,迫於數十萬人上街遊行抗議的壓力,而只得被迫腰斬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正本清源之後,尤其是提出「充分發揮港澳政協委員雙重積極作用」之後,全國政協和地方各級政協的港澳兩特區的委員,旗幟鮮明地維護「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治港治澳、依法施政、依法行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的利益,維護長期保持香港澳門繁榮穩定的利益,反對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香港澳門的行為,與抵觸和反對「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人和事作堅決鬥爭。他們在特區的重大政治活動如「二十三條立法」、「政制發展」、行政長官選舉和立法會、區議會選舉中,尤其是在香港特區的反「佔中」鬥爭,澳門特區的反「民間公投」鬥爭,分別積極參加了簽名、座談會、遊行等活動,並撰寫說理批判文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使得與「反對派」的鬥爭取得了重大的勝利。

當前,習近平主席正領導全國人民為實現「中國夢」而努力奮鬥,在前進的道路上,既將會高歌猛進,也將會遭遇困難甚至是挫折,港澳政協委員也應充分發揮積極作用,運用其專業知識及港澳經驗,透過人民政協的平台,對深化改革、依法治國,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創新社會治理體系、加快生態文化制度建設,及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以及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等方面的事務,積極建言謀策,為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為使「雙重積極作用」發揮得更好,有必要適當全國和地方各地的政協的港澳委員的名額,或是以設立並聘請特聘委員的模式,聘請那些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人民政協工作,有社會責任感,能廣泛聯繫港澳鄉親的港澳居民,或是本專業的領軍人物,有較強的參政議政能力和文字水準,具備政協委員條件,但因各種原因而未能安排的港澳兩特區中的港澳居民,及關心和支持當地建設的港澳居民,出任政協特聘委員,使得人民政協港澳委員的隊伍更為壯大。

當然,也需注意避免出現另一個傾向,就是「買位」。過去,廣東省政協就發生過陳紹基案件。在中共「十八大」掀起反貪腐鬥爭後,「買位」的現象雖然大為收斂,但卻仍有新的形式出現,就是不敢裝入私人口袋,但卻是以「捐贈公益」的名義,褻瀆人民政協的性質和名譽。 對此,也應予以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