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觀生
本澳“膠袋徵費”公開諮詢已於今年2月5日結束,市民主要對膠袋收費1元有不同意見,有市民認為每個膠袋收取 1元的費用略高,亦有意見認為收費合理,希望盡早推行限塑,當局確實公式化的回應:持開放態度。有傳媒一早批評,“源頭減廢、汙者自付”八字真言,相信是全球推行環保減排政策的大綱,不少國家地區更已實踐,臨近地區推行膠袋徵費已經多年,取得一定成效。反觀本澳,單是“膠袋徵費”措施已拖遝多年,當年有調查更顯示有九成半受訪居民願意減少使用膠袋,七成半支援“用者自付”。然而,縱使有民意支援,當局卻未有乘勢推出膠袋徵費計劃。久而久之,居民、商號熱情冷卻。本澳推行膠袋徵費已不宜再拖,在參考臨近地區經驗的基礎上,分階段推行將是合適的做法。
膠袋徵費有較大社會共識
購物附膠袋,不少人認為是理所當然,皆因夠方便。然而,使用膠袋的方便,卻要付上沉重的環境代價。膠袋被喻為“白色污染物”,無論從生產過程至棄置處理過程,都會對環境造成污染。由於濫用膠袋造成嚴重環境問題,不少較先進國家地區早年除加強宣傳濫用膠袋的禍害,更透過立法推行膠袋徵費措施,實行“軟硬兼施”為環保出一分力。其中,內地早於○八年六月開始實施膠袋徵費;香港近期亦將徵收“膠袋稅”規模,由三千多家超市及便利店擴大至逾十萬家零售店。
澳門彈丸之地,每年使用多少膠袋?據環保局透露,本澳膠袋全年總用量為四點五億個,即每名居民平均每日使用二點二個,棄置膠袋量佔本澳整體廢物總重量的百分之四,情況嚴峻。○八年起當局以商號自願參與方式,推行每月一日“無膠袋日”,至2011年四月起擴大至每月兩日。在推行“無膠袋日”初期,的確能喚起居民關注,自覺減少使用膠袋,當年有調查更顯示有九成半受訪居民願意減少使用膠袋,七成半支援“用者自付”。 有環保組織進行的街頭問卷中,近六成六人贊成澳門參照鄰近地方,實行膠袋徵稅,另有八成五人知道膠袋污染環境。反映本澳市民有意識地支持膠袋徵費的強制措施,每年的“澳門公衆環境意識調查”的官方調查中亦得出環保意識逐年加強、環保行為卻不增反減。但現實中,使用膠袋情況仍普遍存在。
當局幾年前就表示,將就膠袋徵費方案展開諮詢。但對於何時推行膠袋徵費措施,官員仍是回應“不斷研究、尋求社會共識、循序漸進”,最新一句便是“爭取數年間,循收費方向邁進”。一直到去年底,環保局才就「推行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之制度」開展為期45天公開諮詢,建議實行膠袋收費,優先在超級市場、便利店、藥房、百貨公司、食品類手信店、麵包店、化妝美容衛生用品店推行,每個膠袋收取不少於 1元,基於衛生及食品安全所用的塑膠購物袋毋需收費。諮詢檔亦建議引入監管制度,避免出現違規情況,包括巡查零售商,向違規零售商作定額罰款。不過在實行上未有落實時間表,預計至少要待1至2年。
諮詢會上,多數市民認同膠袋徵費政策方向,主要爭論在於每個膠袋收取不少於澳門幣1元十分適合,以及徵收膠袋所得的費用如何處理等問題。有市民認為,1元收費在現時澳門發展環境是合情、合理、合適的。因澳門市民的環保意識是比較高的,現時部分出外旅行的澳門市民會攜帶購物袋,這證明政府的環保宣傳工作有一定成效。相信只要政府真真正正有計劃推出,市民是願意配合的。有贊成限塑的市民認為本澳應全面實施膠袋徵費,但每個膠袋收取 1元的費用略高。有市民生建議政府徵收膠袋所得的費用,用作推動環保。也有市民表示,計劃膠袋徵費目的是為提高消費者意識,但每個膠袋若收取 1元的費用太高,認為政府無考慮到市民的承擔能力。而諮詢文本中「收取的膠袋費建議由商戶自行處理」,有意見則認為,若將徵費上交政府,政府要付出的行政資源相信不菲。
此外,有已經指出,基於用者自付的原則下贊成“膠袋收費”措施由零售層面實行,並建議陸續考慮加強監察生產、批發等產業鏈的上中游階段,從而檢視措施的實際成效,研究是否有需要從這些層面實行“膠袋收費”。
其實,本澳在膠袋徵費工作中已經做了不少的準備,有傳媒報導,其中○八年起當局以商號自願參與方式,推行每月一日“無膠袋日”,至2011年四月起擴大至每月兩日。在推行“無膠袋日”初期,很快能喚起居民關注,自覺減少使用膠袋,當年有調查更顯示有九成半受訪居民願意減少使用膠袋,七成半支援“用者自付”。然而,當局真正推行政策卻一拖再拖,縱使有民意支援,當局卻未有乘勢推出膠袋徵費計劃。久而久之,居民、商號熱情冷卻,如今有多少人記得每月兩天的“無膠袋日”?
的確,要成功推行一項政策,必須有社會共識。很明顯,膠袋徵費在本澳難得具有較大的社會共識,而 “膠袋徵費”措施在全球已非新鮮事,本澳在推行環保政策問題已明顯落後於時代潮流,如今已是要急起直追的時候。
膠袋徵費拖延理由多本末倒置
“源頭減廢、汙者自付”相信為推動環保的不二法門,對於膠袋徵費等汙者自付環保政策,社會難免會有一定反彈,當局正是以這些反彈意見為由,畏首畏尾而令政策難以落到實處,但在膠袋徵費上,其實大多數拖延的理由都不充分。
其一,膠袋徵費「不少於1元」有人認為過高,收取的款項如何處理存在爭議。有意見指,以鄰埠每個膠袋徵費為5角,即成本是低於5角,但本澳「不少於1元」,意味店舖可能少報派出的膠袋數量,從中獲益取利,若政府倣傚香港,讓商戶收得的費用,由商戶自行處理,當中的利潤可能更大。若然款項全由政府收取,當局有何使用方向?預計1年收到的款項是多少?為何會是「不少於1元」,以本澳物價與香港相若,多出一倍的價錢原因為何?
這個問題很好處理,只要當局將其中理由解釋清楚即可,但絕對不應成為拖延膠袋徵費的理由。
其二,膠袋徵費對環保的成效存在爭論。近日,內地一則《“限塑令”施行7年名存實亡》的新聞,引發網上熱議。由於塑膠袋是一種與民眾關係很密切的日常用品,內地“限塑令”到底有沒有用自然很多人有自己的看法。在很多人看來,這項政策確實沒起到太大作用。因此這篇文章很容易就引起共鳴,甚至引發“批判公共政策”的責任感,這篇文章中的“超市每年僅出售塑膠袋就能賺上千萬元”更是容易引來叫駡。但很快就有權威媒體指出,這是一篇拼湊之作,當中很多數據和事實有很大出入。比如文章提到“全球每年塑膠總消費量4億噸,中國消費6000萬噸以上”,考慮中國的人口這比例並不高,似乎表明不了中國塑膠污染有多嚴重。再者,超市靠賣塑膠袋一年賺千萬元也顯得難以置信,要知道塑膠袋才幾毛錢一個,超市哪有那麼大的使用量?除非說的是大型連鎖超市所有門店合計賺了千萬元,但這就意義不大了。這篇文章從其他文章拼湊了不少內容,只是一些說法博得了眼球,引發關注有些偶然性。前述的疑點也確實有問題。首先中國其實是塑膠生產大國、消費大國,2012年塑膠製品表觀消費量約為8400萬噸,約占世界塑膠消費總量的1/3,當然這與塑膠袋是兩碼事,提這個內容本來就頗奇怪。再者許多報導都提到“大型超市一天銷售購物袋平均為3000個”,塑膠袋的營業額一年也就20萬元左右,能找到最多的也就50萬元左右,達到千萬營業額幾無可能。而且也稱不上靠賣塑膠袋大賺,不少超市負責人都提到賣出的塑膠袋不到客流比例20%,不足營業額的1%。
隨後,人民日報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家發改委環資司,獲悉“自2008年6月1日“限塑令”正式實施,7年來成效明顯,超市、商場的塑膠購物袋使用量普遍減少了2/3以上,累計減少塑膠購物袋140萬噸左右,相當於節約840萬噸石油、節約標煤1200多萬噸、減排二氧化碳近3000萬噸。”報導還提到,根據有關協會調查,2009年以來,我國塑膠購物袋消費量持續保持在80萬噸以下,其中超市等零售場所保持在30萬噸以下。2015年,國內塑膠購物袋消費量約70萬噸,其中超市等零售場所約30萬噸。“消費者自帶購物用具現象增多,不少學校等公共機構開展了宣傳活動,購物袋多次重複利用意識增強。”——在官方看來,“限塑令”不僅有良好的環境效應之外,還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應,非常肯定這一政策。
因此,在“限塑令”到底有沒有效這個問題上,內地多數輿論的看法還是比較接近實際,即在超市、商場等地方成果顯著,除此之外效果不甚明顯。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現象,與消費場景本身確實有很大關係,大型超市本來就方便管理、政策執行也容易到位,而且在大型超市採購量通常較多、準備也較充分,去之前往往會帶上專用購物袋。而在小商品市場、路邊小攤、小賣部,本身買的東西量就不大,而且往往是臨時起意去買,塑膠袋往往是非用不可,額外為塑膠袋付款很多人就覺得麻煩了,店家往往就把免費提供塑膠袋作為預設服務,價格包含在商品之內,而監管部門則很難管得到。
土地資源緊缺的澳門,有六十多萬居民,更有每年約三千萬人次的遊客,除每日產生大量各類垃圾、廢料等,更有空氣污染、光污染、噪音等種種環保問題,制約著本澳的可持續發展。本澳更有需要儘早實施一系列的環保政策,而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只是踏出第一步,下一步應該繼續推行垃圾徵費,汙者自付,但第一步還沒有實施就質疑成效,根本是本末倒置之舉,何況其他地方的經驗一早證實膠袋徵費對環保工作確實有很大的意義。
其三,擔心由一個污染源頭轉到另一污染源頭。香港在塑膠袋稅實施兩個月後,有團體委託學術機構進行第二階段跟進調查,結果顯示74%被訪者經常自備購物袋,成功減少約90%超市塑膠袋。然而,相關的垃圾袋,預設包裝袋、紙袋,預設包裝紙盒,環保袋大量湧現。單單環保袋兩家大生產商的產量已可抵消減少的約90%超市塑膠袋。香港的做法是膠袋征費涵蓋環保袋,不織布袋之所以環保,是因為可以迴圈再用逾百次,不像大部分膠袋一用即棄,極為浪費。故此,市民使用環保袋,貴精不貴多。可是,不少市民卻面對家中環保袋愈積愈多的煩惱,原因是法例只涵蓋零售和食肆外賣等商業層面,非牟利活動仍然可以向參加者免費派環保袋,一來方便參加者帶同紀念品和宣傳品“滿載而歸”,二來參加者日後迴圈再用這些印有機構標誌的環保袋上街,可以為機構宣傳,這現象連公共機構和區議員辦事處都屢見不鮮。
由於對膠袋的使用已成為許多市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因此,要在短期內完全禁止膠袋的使用是不現實的,最終要杜絕膠袋的使用,不僅需要有較長的時間,還必須實施綜合配套措施。膠袋征費只是源頭減廢的一小部分,無論從哪個地方的經驗看,自推出膠袋徵費政策以後,確實令膠袋的使用大為減少。而很多地方環保教育多年來提倡少用膠袋,成效不彰;而懲罰一出,立竿見影。何者有效,不言而喻!
其四,與其勞民傷財搞膠袋徵費,倒不如加強垃圾分類的公民教育。有意見認為,香港實施膠袋徵費後,整體棄袋量不跌反升,由09年中的58.4億個增加至59.3億個,當中塑膠垃圾袋棄袋量更由11.26億個增加至14.3億個,這是因為市民減少了使用膠袋載垃圾,卻增加了垃圾袋的使用量。若果市民能夠養成垃圾分類習慣,將廢紙、空罐及膠樽等拿去回收,其餘無法回收的垃圾,才扔到垃圾袋,可以減少垃圾膠袋的使用量,真正做到環保功效。
本澳膠袋徵費遠遠落後臨近地區
為減少使用膠袋,很多國家及地區在多年前已先後推行膠袋徵費。其中,愛爾蘭在2002年起就收取0.15歐元的膠袋環保費,目的是解決亂拋垃圾的問題以及鼓勵減用購物膠袋,而環保費透過增值稅系統徵收,並撥入環保基金。推行徵費前,愛爾蘭的膠袋使用量約為每人每日0.9個,推行徵費後,膠袋使用量在首年下跌了95%,但使用量在其後數年輕微回升,因此愛爾蘭在2007將環保費調高至0.22歐元。丹麥於1994年實施一系列環保稅項,徵稅對象包括膠袋,目前丹麥對膠袋的徵費率為每公斤22丹麥克朗,實施徵費後,膠袋的使用量據報下降約60%。至於台灣於2002年已全面限制使用膠袋,實施後效果顯著,令減少膠袋使用量達98.1%。
2008年6月1日起,國務院下發通知要求“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這就是許多人都聽說過的“限塑令”,目前內地已經實行七年多了。
香港2009年起首階段膠袋徵費,每季派發膠袋量曾跌至1,142萬個,但後來減派膠袋的威力漸退,去年首三季徵費膠袋派發量達5,279萬個膠袋,比2013年同期升8.1%。第二階段膠袋徵費於去年四月一日起實行,範圍由約3,300間擴至全港逾90%、約10萬個商戶,包括時裝店或書店等,無論派發膠袋、含塑膠成份紙袋及不織布袋,一律要向顧客徵收最少五毫,豁免項目除外。
膠袋污染已經成為環境污染問題的一個重要來源。為了減少膠袋對環境的污染,一些國家和地區已經開始採取措施,譬如:加大宣傳教育,提高民眾減少使用膠袋的自覺性;對使用膠袋者進行收費;向全社會開徵膠袋稅等等。從各地採取措施的實際效果來看,相關措施皆在不同程度上發揮了作用。
其實,在居民消費集中在大超市、塑膠袋生產也能良好監管的情況下,膠袋徵費這種經濟手段肯定是會起到作用的。愛爾蘭就是一個典型例子,愛爾蘭自發佈塑膠袋稅(PlasTax)之後,僅用4年就將塑膠袋使用量減少了94%。其做法是對塑膠袋設定高價,達0.15歐元,後升到0.22歐元,遠高於其他國家的價格,不僅達到了與禁塑令相當的減塑效果,而且有力改變了消費者行為。歐盟近期也發出“限塑令”, 要求歐盟國家立即採取措施限制使用一次性塑膠袋,他們對經濟手段也很自信,要求到2017年將這類塑膠製品的使用量減少50%,到2019年減少80%。
另一個相輔的手段,加強公眾環保意識也非常關鍵。就拿愛爾蘭來說,在徵收塑膠袋稅的同時,採取了大量的公眾教育活動。每戶家庭都會收到一份小冊子,詳細介紹了塑膠袋的危害、為什麼要徵收塑膠袋稅、征得的稅款將如何使用等問題。在愛爾蘭,塑膠袋已經成了“人人喊打”的“老鼠”。社會上已經形成不接受、不歡迎塑膠袋的氛圍。這也是愛爾蘭得以成功“限塑”的關鍵。通過公眾教育活動,讓公眾切實地認識到“限塑”的必要性,並且明確了自身所肩負的社會責任。這樣做的好處,一是從根本上改變消費者的行為,使得少用或不用塑膠袋成為公眾的自覺行動;二是能夠充分發揮公眾監管的作用。公眾監督的廣泛性、隨時性,可以有效地克服攤販等非正規經濟所具有的分散性、流動性,能夠顯著地降低監管的難度和成本。
在本澳市民對環境污染嚴重性已經具有較深刻認識的今天,全社會皆有追求良好環境之強烈願望,當局若就膠袋污染問題採取得當措施,相信定會得到社會大多數市民的支持和擁護。因為歸根結底,減少污染,保護環境,最終受益的還是普羅大眾;相反,環境遭到破壞,最終受害者也是普通市民。對於有利於改善自己切身生存環境的大事,凡明白道理之人都會給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