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梁安琪質詢當局有關建築文物保護的問題。
梁安琪指出,本澳自2005年申遺成功至今已逾10年,“澳門歷史城區”不僅是澳門歷史發展的見證,更是澳門重要的文化資源,應受到妥善的維護與保養。但近年當局對文物及世遺的保護力度卻屢有不足:2013年哪吒廟懷疑因電線短路引致火警,2014年關前正街『聚龍舊社土地公』失竊轟動社會,2015年婆仔屋附近兩座文物建築外牆被塗鴉損壞,盧家大屋毗鄰地盤今年早前接連發生火警及塌牆意外,早前又發生媽閣廟因電線短路失火,導致殿內神案及牌匾等損毀嚴重。如此種種,皆顯示現有《文化遺產保護法》難以真正起到保護文化遺產的作用,亟需檢討修改;當局亦應進一步加強對文物保護的監管及相關宣傳、教育工作,尤其完善監管木質結構廟宇的防火措施。
坊間有意見認為,媽閣廟失火皆因於廟內滅火設施不足,導致火勢蔓延致損毀範圍,顯見當局未能從之前哪吒廟的事件中汲取教訓,提升對文物建築的防火監管,重蹈覆轍實乃難辭其咎。其實,本澳許多文物建築都是磚木混合結構建築,按照建築分類屬於三級耐火建築,即建築耐火等級低、火災危險性高,只靠偶爾的跨部門消防巡查難以完全起到防火監管作用。當局應根據文物建築的材料結構,採取針對性措施加強防火監管,提升文物建築管理人員安全概念及維護意識,並透過在建築中完善各類防火設施,提升文物建築防火能力。
此外,雖然本澳已出台《澳門廟宇消防安全指引》,但由於指引不具約束性,單靠指引難以真正有效提升廟宇管理人員的管理技能、防火安全意識,《文化遺產保護法》中亦未詳細規範文物的保養、維護及監管措施,因此當局還應盡快研究開展相關修法工作,根據文物建築的不同情況,訂立切合實際情況的恆常性維護規範,避免寶貴的文物及世遺財產在維護不善下受到破壞,妥善保護這些具有重要歷史意義及價值的人類文明。
梁安琪質詢當局:
1.對於近年發生多宗被列為文物及世遺的建築物先後發生火警、被破壞等事件,除了損壞了珍貴的歷史文化,更影響特區政府形象。為此,當局今後有何措施減低上述事件的發生機會,以加強保護珍貴的歷史資源?
2.當局有否考慮將不具約束性的《澳門廟宇消防安全指引》正式立法,使之具有法律約束力,以確保廟宇消防安全?此外,當局還有否其他措施提升廟宇建築防火的監管?
3. 就《文化遺產保護法》中未見詳細規範文物的保養、維護及監管措施。為此,當局會否檢討及修改有關法律,進一步保護這些具有重要歷史意義及價值的人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