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討論十八個規劃條件圖草案,在上次未完成討論的嚤囉園高樓項目繼續是討論焦點,會議最後表決同意嚤囉園建高樓。
嚤囉園項目最受爭議的主要是地段內A區一座樓高一百一十四米、連裙樓共三十七層的單幢建築。有意見認為這高樓將造成屏風效應,遮擋鄰近樓宇陽光。該地段本為“白區”,在規劃上並無高度限制,但受航空役權所限最高建築物不能超過一百四十三米。按嚤囉園地段批給合同的最大容積率計算,可建樓宇高度為一百二十七米,目前發展商未超過該上限,高度基本上與鄰近某高廈相若。
城規會表決結果是20票贊成 6票反對嚤囉園興建高樓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城規會已第 3次討論這份規劃條件圖草案。昨午會議上,委員繼續關注日照及通風問題,由於長時間未獲共識,副主席梁竟成決定以不記名投票表決草案。
土地承批人提出新建議,包括讓出部分土地使嚤囉園路段擴至 9米,變成雙線行車加行人路。
有建築師表示,該項目土地承批人多年前已履行批地合同的義務,在不違反法律情況下,理應尊重合同精神及尊重少數宗教發展,相信項目有利完善附近交通及行人設施。
該建築項目需要割讓部分土地,擴闊現有嚤囉園路及馬交石炮臺馬路,將嚤囉園路改為三線雙向行車,在嚤囉園路興建具清真特色的拱廊及延伸水塘綠化帶,解決該路段現時行人設施不足的問題,有利完善附近交通及人車分流。該地段批租合同在一九九六重新簽訂至今,承批人已履行義務,滿足政府的要求,包括為政府興建二區警司處的新建築物,搬遷嚤囉園警察設施,當時將部分土地用作興建水塘新路現有迴旋處。當局應尊重合同精神,有義務協助少數宗教在本澳發展,解決有關宗教場地設施不足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