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實施外人憑證服務 方便旅居台外來人士

【本報訊】內政部移民署「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服務日前開始施行。凡持有自然人憑證即可線上申辦「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現在只要年滿18 歲以上的外來人口,持有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晶片居留證者,即可申辦「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簡稱外人憑證)。內政部移民署宣布「外人憑證」自4 月25 日起上路,申請人可至內政部移民署的各縣市服務站辦理,持有「外人憑證」以後,即可藉由網際網路享受政府提供的E 化服務,讓旅居我國的外來人士更加便利。

以往外國人在臺申辦政府行政機關業務時,常必須本人親自到場確認身分後才能申請辦理,耗時費力。提供透過「外人憑證」驗證使用者身分,節省申辦時間,可享受我政府提供基礎建設所帶來的便捷與高安全性。

目前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業於本(2016)年4 月25 日起,提供「外人憑證」申辦服務,申辦者年滿18 歲,持晶片居留證至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即可辦理,持有「外人憑證」可運用於移民署全球資訊網使用「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線上申辦」服務。以下為「外人憑證」申辦流程:

一、臨櫃申請: 本人攜帶居留證正本親自辦理。

二、線上繳費: 請於申請日15 日內,至外來人口個人化網頁專區,透過信用卡付款(IC 卡工本費NT$250 元+郵寄費用NT$25 元)。

三、開卡: 以郵寄的方式寄出,待收到卡片後,請至外來人口個人化網頁專區進行開卡作業。

「外人憑證」有效期限為5 年,印製有申請人姓名及有效期限,有網路身分證效用,臺灣本島寄送約10 個工作天;離島需再延後2-3 天(海外不郵遞)。當外來人口取得國民身分證字號,如仍有憑證使用需求,需親至各戶政事務所以國人身分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相關規定,請參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http://moica.nat.gov.tw ) 說明, 客服專線:

0800-080-117,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7:00~23:00。

聯絡人:陳禾耀秘書

聯絡方式:28306289 轉1301

地址: 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411-417 號皇朝廣場5 樓J -O 座

電話: 2 8 3 0 6 2 8 2 傳真: 2 8 7 1 3 1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