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吳國昌和區錦新議員就路環田畔街興建海拔 100米高樓宇提出的聽證動議申請,被立法會執行委員會駁回上訴,2人復向全體會議上訴,亦遭否決。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認為,聽證是立法會行使職權中澄清公共利益的一種輔助性權力,不可獨立行使,兩議員提出聽證,讓立法辯論上訴理由,使聽證機制獨立運,因此駁回早前的上訴。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林香生強調,執行委員會否決有關兩議員的上訴,是針對上訴程序,不是針對其內容。
全體會議以4票贊成,24票反對,3票棄權,上訴不獲通過。
投棄權票的議員陳明金、施家倫及宋碧琪聯合發表表決聲明,指立法會曾向政府質詢有關項目是否存在偷步審批或有否存在違法行為,政府的回覆未能釋除疑慮,認同聽證動議要求官員到場講清,但提出的程式不符合議事規則而投棄權票。
吳國昌發表表決聲明,對立法會不作聽證表示非常遺憾,促請行政長官崔世安把路環百米高樓項目交予城規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