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澄清 前檢察長案排期

【本報訊】一些葡文媒體報道,澳門某些律師認為,前檢察長案件於12月5日開庭,進程比其他刑事案件快,被告律師準備辯護時間過短,令人擔憂憂慮。終審法院辦事處現作出如下澄清:

與沒有羈押犯的案件相比,羈押犯的案件永遠優先審理。終院承認,第一審法院對羈押犯案件的排期通常為五個多月。但要知道,這些法院開庭審理的案件有數百宗,而終審法院目前只有這一宗一審案件。

另外,被告律師們並非只有一個月時間閱讀卷宗和準備辯護。

檢察院提起控訴後,被告於2016年8月29日申請預審。

2016年9月6日,預審法官宣布展開預審。彼時開始,被告律師們一直在終審法院查閱卷宗,多名律師多次查閱卷宗進。到目前為止,被告及其律師們從未投訴無法查閱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