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否認 指定批給工程及服務

【本報訊】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控多項巨額詐騙及濫用職權等罪名,控方指何超明向自己創立犯罪集團開設的 10間空殼公司判給工程及服務,共涉及 24個類別 1,300多項批給,當中 930項由何超明本人簽名,涉及公帑6,234萬澳門元,其餘由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等人簽署。

何超明昨日在庭上否認控罪,強調自己「三冇」︰一、從不仔細、明示或暗示指定合同要批給何人;二、不必要指定某一批給對象,因為檢察院運作長時間以來已形成模式,合同由下屬提交,自己好似「自動波」送來就批;三、不可能指定某一批給對象,因為若果服務不好,亦不可能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查。

終院院長岑浩輝詢問何超明是否知道不少服務批出後,但涉案公司沒有提供相應服務。例如檢察院各辦事處遠端監察服務,從2012年起半年一期,8次批給服務共約404萬元,涉案公司完全沒有提供服務、完全獲利。何超明辯稱不知道,因為從來沒人投訴。

岑浩輝指批出合同中有非檢察院人員開支,當中包括十名女性友人到珠海、廣州酒店費用、由珠海往上海機票錢,並與何的出入境紀錄、坐飛機時間脗合。何超明辯稱不認識這些人,岑浩輝追問,有否同當中女士一起到酒店過夜?何堅稱:「從來沒有!」

何超明說,旅行社送來的單據沒顯示人名,只有開支總數。有關開支亦涉及其他男性,如有澳門中聯辦人員帶檢察院人員到井岡山交流的開支,他質疑控方為何只講女性部分,而不講涉及男性部分的內容。他說自己沒有犯罪意圖,因為這些開支原就屬於檢察院的招待費,只是文件遞上來時,將這些費用當作檢院人員開支。

審訊期間何超明表示自己身體不適,要求休息。合議庭宣佈休庭,案件於星期五 ( 16日) 早上九點半再審。

何超明離開法庭時不像之前那樣神態自若,面色有些蒼白,他回應在場記者稱,他有些頭暈、心臟不舒服,又稱多謝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