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求是》雜誌發表的《堅定推進澳門在「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一國兩制」和澳門工作的重要論述》一文,以習近平主席有關「一國兩制」和澳門工作的論述為經,澳門特區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成果為緯,梳理總結出澳門特區的經驗。這個成功經驗證明,「一國兩制」是解決同類問題的最佳方法,並也為香港特區化解一些難題,及台灣問題的最終解決,提供了正確的示範模式。
毛澤東主席曾經說過「路線是個綱,綱舉目張」。從王志明文章的總結文字中我們可以看出,習近平主席關於「一國兩制」和澳門工作的重要論述,是緊緊抓住「一國兩制」這個總綱,成為推動「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各方面事業的「目」發展的動力。「一國兩制」是政治性大綱,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事業的方向盤;而發展經濟就是引擎,適應並體現著改善民生的「貨物」,就裝載在這輛快車上,由發展的車輪荷載著滾滾向前,行穩致遠。
本來,澳門是一個經濟城市,從來不是一個政治城市。雖然過去曾經發生過某些政治事件,但很決就平息下來。因此,必須集中精力搞好經濟,只要經濟發展得好了,民生就能獲得較大程度的改善,社會就將會呈現和諧安寧的景象,人們也心情舒暢,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是較為和睦友善,社團活動也是生動活潑,百花齊放。反之,經濟發展欠佳,民生得不到充分的改善;或是雖然經濟有所好轉,但卻出現了兩極分化,貧富懸殊的現象,有相當部分民眾分享不到經濟發展的成果,就會滋生民怨,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爆發出來,嚴重影響社會安寧。真正為澳門居民福祉著想的官員和從政人士,既要忠於中央政府,又要忠於澳門特區和廣大「澳人」,集中精神處理好經濟事務,不要搞那麽多的政治鬥爭。這樣,才能真正地維護國家的領土和主權的統一、完整和安全的利益,實現經濟發展,民生改善,才能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和諧的局面。
澳門面積細小,人口不多,人們「朝見口晚見面」,人際關係密切,因而長期以來講求和諧、不搞階級鬥爭。雖然按照階級學說,工人與資本家是對立階級,但在澳門卻都是屬於愛國愛澳的群體,即使是有矛盾衝突也是屬於人民內部矛盾,不是「敵我矛盾」。實際上,在過去長期以來,勞資雙方倘是發生利益衝突,往往是雙方的代表人物坐下來「飲杯茶,食個包」,協商解決,不搞敵對鬥爭。唯一的政治門件「一二三事件」,最初是民族反殖鬥爭,後發展為國共鬥爭,並非是人民內部矛盾的鬥爭。因此,這種協商方式雖然帶有濃郁的「人治」色彩,但卻維繫著澳門長期的和諧穩定。
在回歸後,講求「依法行政」,必須按照基本法有關勞動政策的規定,和《勞工法》等系列法律辦事。但勞資糾紛仍應是協商解決,而不是「堅持己見」、「贏者全拿」。一位哲學家說得好,「政治是妥協的藝術」,應當各讓一步。不可能「贏者全拿」。一九八四年「聯合委員會」忽視「漢狄比例制」就是為了能讓小政黨小團體也在國會裡有聲音,而避免被大政黨大團體壟斷議席的特徵,以為好像傳統社團的領導階層選舉那樣,「贏者重爭」,拿到較多選票就可囊括全部部六個直選議席的想法,是要不得的。
經濟城市不應「玩」政治,但必須「講」政治,就是不能迷失方向。王志民指出,「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是特區實現『良政善治』的根本原則」,「中央全面管治權的有效落實,是特區實現『良政善治』的前提保障」,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環,是特區實現『良政善治』的重要基礎」,「愛國愛澳的優良傳統,是特區實現『良政善治』的精神動力」。他所梳理提煉的這幾條成功經驗,就是最大的政治。尤其是他在文中提到的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必須把握好兩個關鍵:一個關鍵是正確認識和牢牢抓住三個核心要素,即「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澳人治澳」、中央授權和監督下的高度自治;另一個關鍵是始終堅持「三個有機結合」,即把堅持「一國」原則與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與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與提高澳門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事實證明,只有把握好這兩個關鍵,才能真正實現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與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有機統一,才能有效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走樣、不變形。這是全文中「講政治」的精髓。正因為澳門特區從行政長官到一般公務員,從從政人士到一般民眾,都自覺地擁護中央的領導,不但是平時,而且在兩個重大的關節點--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和政制發展中,都體現了這種精神,因而更能使得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充分發揮著「方向盤」的作用,使得澳門特區這輛快車,不迷路,不翻車,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
澳門特區的這些成功經驗,確實是值得香港特區參考的,也對台灣地區的亂象起到比照的作用。實際上,在香港特區,某些人未能擺正「一國」與「兩制」,中央與特區的關係,將「兩制」視為高於「一國」,將「高度自治」當作「完全自治」,不願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相反還反對和破壞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責任。而且對特區政府有利於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法案,以「拉布」、「流會」的手段予以•阻擊,讓特區政府的出不了「政府總部」,一事無成,甚至撕裂社會。這種狀況,必須盡快予以制止。
我們也必須注意到,在我們號稱「半個解放區」的澳門,近來也開始冒出了某些不良苗頭。某些激進青年,有意模仿香港的「同道」,引進其破壞性的激進手段,也要在澳門進行「公投」、「自決」等活動。即使是在建制派內部,在勞資關係領域及新《土地法》問題上,也出現了某些「撕裂」跡象。而今年九月進行的澳門特區第六屆立法會選舉,也可能會在選民動員的過程中,發生惡性競爭以至是對抗。因此,有必要未雨綢繆,及早制定疏導預案,預防或化解相關事態,避免其發酵擴大。而在長期決策方面,必須全力解決居民尤其是年輕人的「上樓難」和「出行難」等難題,讓澳門居民的幸福感和獲得感的「感值」「爆棚」,為「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再譜新篇章。
(發自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