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人民力量昨日到選管會遞交請願信,聲稱收到由同一電話號碼發出的多個短信,分別包含社團聚餐,支持候選組別的內容,要求選管會維護廉潔選舉。
澳門人民力量表示,根據立法會選舉法第一百七十條(賄選)之規定,凡「親自或透過他人提供、承諾提供或給予公共或私人職位、其他物品或利益者,以使自然人或法人按某意向作出下列任一行為」,其中包括「投票或不投票」,均視為賄選,可處一年至八年徒刑。
澳門人民力量表示,他們收到一項資料,顯示同心協進會出現上述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其中一條短訊透過支援同心協進會的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的其中一個屬會——製衣工會,明確向其會員及非會員發放一項資訊,將於九月十日於氹仔皇庭海景酒店舉行自助餐聯歡,費用是永久會員五十元,一般會員七十元,非會員八十五元。到這類酒店場所吃自助餐,絕對不可能以八十五元以下的費用能吃到。該會收此費用,明顯存在補貼的情況。本來,以一個社團補貼會員的活動並非奇事,但在同一資訊中卻要求「支持第16組同心一票」,那就是把這種補貼作為向他人提供利益,以使他人按其意向作出投票於一指定組別之行為。這是公然的賄選行為,法律所不容。
人民力量稱,為維護社會公義和選舉的公平,因此向選舉管理委員會及廉政公署投訴,要求制止這類的影響選舉公平的賄選行為,要求嚴格執法,查清真相,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