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虛擬商品及代幣風險高

【本報訊】金融管理局於2014年6月向金融業界及市民發出警示,指明比特幣 (Bitcoin) 乃虛擬商品,不屬法定貨幣或金融工具,不受金管局監管,擬商品交易涉及高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洗錢及恐佈主義融資風險,參與者必須特別注意。

最近內地湧現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投機炒作盛行,內地部委已明令禁止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向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服務,本澳金管局本月9月20日發函,要求本澳所有銀行及支付機構,不應直接或間接參與或提供與比特幣有關的任何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