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申請設補交資料期 廳長認為可以加快審批

【本報訊】新一期社屋申請日期至明年 2月7日,另有 3個星期時間補交資料,房屋局公共房屋廳長陳華強相信這可加快審批速度。

他稱,今期社屋不設區域選擇,只根據申請家庭人數,隨機分配房屋,獲分配房屋的市民若認為不合用,可選擇放棄,除名單上剔除。

過去獲審批的社屋申請人若認為單位不合適,可選擇回排隊尾 1次,新修訂的社屋申請規章已取消這選項,只視作放棄申請。立法會現正審議社屋改為恆常申請的法案。

新一期社屋申請首 2天派出 18,000份申請表,收到 86宗申請,當中 57宗須補交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