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前赴立法會作題為《務實進取 共享發展》的二零一八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不少人像以往那樣,將主要觀察焦點集中關注其內容,因而一般市民為他們自認為「應得福利」的現金分享及各種福利項目沒有被克減而感到滿意;但包括部分立法會議員在內的「意見領袖」則照樣是「唱衰不唱好」,最溫和的批評也是「沒有新意」,「又是派錢舊招」。
而也有人關注到,這份施政報告發表的時間關節點,雖然比不上回歸後首位行政長官何厚鏵發表的第一份施政報告那樣具有「改朝換代,破舊立新」意涵的劃時代意義,但卻也因為正這是在中共「十九大」召開,習近平主席提出這是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新時代,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繼續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的時代,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時代,是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不斷創造美好生活、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時代,是全體中華兒女勠力同心、奮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時代,是我國日益走近世界舞臺中央、不斷為人類作出更大貢獻的時代;而且還在相隔三十多年後,首次調整社會主要矛盾,宣告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我國穩定解決了十幾億人的溫飽問題,總體上實現小康,不久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的時刻發表的。也就是說,執政黨和國家的發展戰略,已經超逾物質上的「溫飽」,而是有更高更美好的追求,包括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標的。既然兩個報告這麼接近,人們也就容易將之進行比較,並認為在此歷史轉折關頭時空背景下發表的施政報告,其應有的重要意義比何厚鏵的首份施政報告不遑多讓。
誠然,施政報告有提到習近平「十九大」報告,並指出「十九大」報告對港澳工作的一系列論述,具有極強的思想性和指導性,我們要深刻領會,全面實踐。而且從整份施政報告的行文看,也很用心地將習近平的一些理念融入其中。但重點還是在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尤其是後者。這當然與崔世安長期以來從事社會公益服務,出任公職還是社會文化司司長有關,當然也是他的人文員關懷。有這種關愛市民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心並努力踐行並不錯。習近平在中共十八屆一中全會當選為中共中央總書記後會見中外記者時就語重心長地說,「我們的人民熱愛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期盼著孩子們能成長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
在這方面,崔世安是基本上做到了。應該說,澳門地區已經成為東亞以至整個亞洲社會福利最好的地區之一,尤其是其中的關顧老人的政策,因而被外媒形容為「老在澳門是一種幸福」。沿襲著葡國的敬老傳統,回歸後崔世安從出任社會文化司司長到行政長官,前後精心經營了十七年多,相關社會福利政策已成體系。當然,如果能夠像今次施政報告將學費津貼擴展到在廣東省全省就讀的澳門學學生那樣,也可以讓老人返鄉居住,而且不受那個「居住一百八十三天」的限制,在當地的醫療,按照澳門現有的醫療制度,酌情公費支付,甚至是向當地政府民政部門或非政府組織以至是民辦企業機構「購買服務」,就可更佳。每位符合資格的老人每月領取的社會保障退休金,每年領取的「老人生果金」,再加上其他的津貼,在鄉下就可以過上中上的品質的生活。不過,可能會有以老人為主要票源之一的團體不一定會贊同,因為每逢選舉時要動員這些老人返澳投票,並不容易。
在政府財政充裕的有利條件下,政府政策優先向民生傾斜,這不但符合「十九大」報告追求美好生活的理念,而且也契合善政促良治的辯證關係理論和實踐。實際上,人們生活過得好,民心就暢順,社會就和諧,人們發展再生產的積極性也高,這又反過來向進一步改善民生提供更多更好的物質條件。這是一個良性互動的循環關係。實際上,「兩個一百年」的美好理想,就是國家強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個偉大理想中有「大確幸」。在這方面,崔世安是基本上做到了。盡管各項惠民措施沒變,只是有幅度的調整,但「喬唔怕舊,只要接受」。老百姓是喜聞樂見的,對特區政府的惠民政策措施是支持擁戴的。
然而,不能因此而自我感覺良好甚至是陶醉,還需從習近平「十九大」報告中找差距。實際上,「十九大」報告對香港、澳門提出的新定位、新使命、新任務、新要求,分為四大部分 ,其一是屬於「提綱挈領」的政治層面,「必須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必須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其二是「要支持特別行政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積極作為,團結帶領香港、澳門各界人士齊心協力謀發展、促和諧,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推進民主,維護社會穩定,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其三是「香港、澳門發展同內地發展緊密相連。要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粵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等為重點,全面推進內地同香港、澳門的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其四是「我們堅持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發展壯大愛國愛港愛澳力量,增強香港、澳門同胞的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讓香港、澳門同胞同祖國人民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共享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後面的三項,都是從屬於第一項,具有「綱舉目張」的意義。
而從施政報告看,偏偏就是屬於「目」的部分,較能將之與「十九大」報告相融合。而屬於「綱」的部分,則有所不足,對如何維護中央對澳門特區的全面管治權,維護國家主權、領土的統一、完整、安全的利益,似是缺乏了一點什麼。那就是未有為《維護國家安全法》配備必要的機構、人員及執法規範。而且,雖然在明年度的立法計劃中,有修訂《司法組織綱要法》,但將其標的定位為提高司法效率,而忽略了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就是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主要官員和司法官在因為觸犯法律而接受司法機關審批的判時,變相被剝奪上訴權,抵觸按基本法規定在澳門實施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已經不是澳門特區自己的事務,對「一國兩制」的國際形象形成「金甌有缺」的遺憾。 另外,在良法促善治方面也有不足,仍然迴避矛盾,不敢觸動已經被司法實踐證明,及社會現實也驗證具有重大缺陷的新《土地法》。倘讓此種亂象繼續發展下去,不但傷害澳門的投資形象,而且更損害澳門的法治環境。這些,與「十九大」報告所要求的「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仍然存在著距離。
而且從整體上說,施政報告對應於「十九大」報告,有著「形似神不似」的意味。這就是精神狀態,從「十八大」後砥礪奮進的五年,到「十九大」讓全國人民精神更振奮,「捋起袖子加油幹」,卯足了勁。就在這五年間,建設了近萬公里的高鐵線路。而我們的輕軌,昨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還說是爭取二零一九年通車,而且還只限於氹仔路段。這是平路,沒有高山峻嶺、大河巨川,長度也不足二十公里。關閘交通整治也承認沒有「底氣」。人們很擔心,逆水行丹。現在澳門特區的發展已經遠落後於內地了,倘再不發力,差距就將會更大,又如何能完全地融入「兩個一百年」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
(發自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