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拒評蘇嘉豪被控事 主席要求法庭延後審訊

【本報訊】對警方檢控蘇嘉豪議員觸犯加重違令罪,特首不評論。立法會主席指一切按議事規則及議員章程辦事。保安司長表示,警方正常執法,不是政治檢控,希望公眾不要混淆概念。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表示不評論議員蘇嘉豪涉及的案件。他指出,立法會有本身制度處理,需要尊重制度。

崔世安表示,有關案件不是近期發生,眾所周知。警方的搜證工作和檢察院起訴工作,一般案件不需向行政長官匯報。他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檢察院和法院亦只服從法律工作。

賀一誠;按規則章程辦事

立法會主席賀一誠表示,議員蘇嘉豪被控加重違令罪,一切按照議事規則及議員章程辦事。他已去信法院要求延後開審日期。

賀一誠說,法庭將於本月 (11月) 28日開審,是特區成立以來,首次有議員面臨刑事審判,需召開全體大會決定是否中止蘇嘉豪職務及准許蘇嘉豪受審,一切按照議事規則及議員章程辦事。

賀一誠指出,根據法律,立法會可以決定議員是否需要由法院審訊,若全體大會過半數表決通過不希望蘇嘉豪中止職務,法院就中止審訊,留待蘇嘉豪不是議員的時候再受審,但若大會認為蘇嘉豪應該澄清,蘇嘉豪就需按現行程序受審。由於立法會將展開連日會議辯論明年度施政方針,不可以突然插入另外的會議,他已去信法院要求延後開審日期。

黃少澤:非政治檢控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警方檢控議員蘇嘉豪觸犯加重違令罪,是正常執法工作,亦不是政治檢控,希望公眾不要混淆概念。他指出,蘇嘉豪在參與有關遊行時不是議員,在今年 3月被檢控時既非選舉時期亦不是議員。他提到治安警已發出新聞稿聲明,執法工作符合當局對所有同類事件的處理方式,亦是合理、合法、公平和公正執法。

被問及警方是否濫用加重違令罪,黃少澤不認同。他指出,任何訴訟程序在進入檢控階段,已表明檢察院確認警方的執法行動合法有效。

立會主席去信冀延開庭

蘇嘉豪受訪時對於自己被控加重違令罪一事不願太多評論,又批評當局連夜發放“案件懶人包”的做法。他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自己會尊重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的程序,及往後的司法程序。

蘇嘉豪稱現時正等待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在本週四 (16日) 下午閉門討論,最遲下週一交意見書給大會分析。蘇嘉豪表示,自己從去年七月被宣告為嫌疑犯,一直認為是莫須有罪名,強調當時情況絶不屬集會,具體情況昨晚已在FACEBOOK說明,自己不會像警方一樣罕有地以有篇幅、圖文包解釋案情,雙方不應未審先披露過多案件細節,避免引起公眾輿論,干預司法獨立。蘇嘉豪稱,他作為議員不會逐點回應,因為議會不是法庭,法庭才是可據理力爭向法官辯解的地方。

至於有何應對方法?蘇稱自己能主動做的事不多,案件要跟既定程序進行。他昨晚已與立法會主席賀一誠緊急會面,礙於施政報告及辯論事宜長達半個月,主席已去信法官要求押後審判案件。蘇嘉豪稱,立法會工作不應牽涉涉案件內容,亦不應從政治角度看待案件,應純粹依照立法會議事規則及議員章程辦事,這是他與立法會主席賀一誠的重要共識,他希望議員有充足政治智慧判斷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