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案二審開庭馬英九再強調:「我無罪」

【香港中通社11月28日電】台北消息:針對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因涉嫌洩密遭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案,台灣高等法院28日開庭二審,馬英九站著發言足足講了15分鐘,並再度強調「我無罪,請駁回檢方的上訴。」

4年前,2013年9月,馬英九時任「總統」時接獲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告知,指辦案時另發現時任「立法院長」的王金平、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涉司法關說,馬緊急召集當時「行政長院」江宜樺等人轉述內情商議。對此,台北檢方依洩密罪對他起訴,台北法院開庭審訊認為,馬是依「憲法」賦予的權力,解決可能爆發的「院與院之間的爭執」,判馬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8日上午開庭二審,馬英九依時出庭。

綜合台媒報道,馬英九在庭上站著發言足足講了15分鐘。他說,他被控的洩密案有二件,一件是立委柯建銘自訴,另一件是台北檢方提出公訴,自訴案已經一二審判他無罪,公訴案一審判他無罪,二案歷經7位法官,3次判他無罪,都認為他是基於「憲法」賦予的權力,採取必要措施,事實上,任何一位「總統」對於「法務部長」和「立法院長」間的司法關說,首先要考量的是「憲政」風暴,而不是誰要鬥倒誰,很遺憾,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執意上訴,曲解法律賦予他的院際調解權。

他並多次批評台北檢方的起訴,根本就是認為「總統」和「行政院長」沒有任何行政權,甚至禁止「總統」和「行政院長」思考、討論,而且討論的還是違法關說醜聞。

就像先前多次開庭,馬英九再度強調,依照本案所有的證據及事實,「我無罪」,請駁回檢察官上訴。這次開庭,民進黨立委柯建銘並未出現,由律師代為旁聽。

中央社台北28日電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天表示,委員會決議,將於12月21日就中廣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召開聽證程序。

黨產會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今天召開委員會決議,中廣案將在12月21日舉行聽證,釐清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曾為中國國民黨實質控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並且是否曾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