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七議員聯署促保利達「回水」 葉:法治社會應遵守契約精神

【本報訊】廿七名立法議員昨日聯署致函保利達集團主席柯為湘,要求保利達集團及其屬下保利達洋行有限公司,盡快向原海一居項目購買者退還相關樓款,履行有關合約責任及社會責任。

廿七位立法議員聯署促保利達向海一居樓花小業主退款,聯署人之一葉兆佳重申冀發展商履行責任,並稱銀行界理解小業主難處,但需平衡契約精神,暫時可做的不多,有感敦促保利達盡快退款,是幫助小業主最有效的方法。

葉兆佳指出,多名議員在議程前發言時均強烈希望發展商遵守合約精神,因應未能履行合約盡快退款,有同事因而發起聯署,得到眾多議員認同,證明此也是社會的聲音,希望發展商履行責任。

對於有海一居小業主要求暫停供款,葉兆佳主張,法治社會應遵守契約精神,否則未必能解決問題。銀行界亦理解小業主飽受困擾、心情焦慮。據他瞭解,過去有銀行向小業主提供利息優惠,除此之外銀行可以做的不多。亦聽聞有律師正組織義務法律團隊幫助小業主維權,全社會均冀幫助他們討回公道,有感敦促保利達盡快退款,是幫助小業主的最有效方法。

部分聯署的議員表示,終審法院宣判黑沙環填海區“P”地段的收地案,判決發展商敗訴,政府可依法收回有關土地。保利達集團屬下保利達洋行有限公司已無法如期發展原有的海一居項目及履行與小業主簽訂之樓宇買賣預約合約,發展商對於解決事件,實責無旁貸。

他們指出,2016年1月,當政府宣告土地批給失效後,不少業主一再約見發展商要求解決事件,發展商雖曾口頭回應願意退款,甚至有小業主告上法院獲勝訴,但發展商始終未有將樓款退還給小業主。自事件發生後,小業主心急如焚,更有數百名屬即供業主,目前仍要繼續供款;終審法院判決至今已十多天,發展商卻無實質退還樓款的方案。故對柯為湘發出聯署信函,要求其盡快向原海一居項目購買者退還相關樓款。

聯署議員包括施家倫、李靜儀、宋碧琪、何潤生、陳虹、黃潔貞、林倫偉、李振宇、陳亦立、陳華強、鄭安庭、胡祖傑、林玉鳯、馮家超、柳智毅、馬志成、邱庭彪、吳國昌、龐川、高天賜、麥瑞權、崔世平、黃顯輝、張立群、區錦新、葉兆佳、梁安琪。

立法會共33名議員中,只有梁孫旭、高開賢、賀一誠、崔世昌、陳澤武和蘇嘉豪未有簽署。據知陳澤武缺席會議,而蘇嘉豪則表示未被查詢聯署。

而上述聯署的議員裡,有5名議員在早前亦向保利達聯署致函,要求保利達立即向買家退款及解除合約,不應拖延,避免無必要的法律訴訟。該5名議員包括高天賜、林玉鳳、區錦新、吳國昌、鄭安庭。

另外,海一居業主聯合會昨日向中銀澳門分行遞交信函,要求免息暫停海一居樓花供款。業主聯合會主席高銘博表示,大約有160名小業主簽名要求免息暫停供款。對於 27名議員聯署致函海一居發展商保利達集團主席柯為湘,敦促退還海一居樓款,高銘博表示感謝,並重申海一居小業主的要求是按合約收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