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蘇嘉豪就「掟紙飛機案」撤回上訴。他在聲明中表示,之前的上訴屬防衛性質,即避免因控方上訴可能加重刑罰而令其權益受損。經與律師團隊商討,由於控方並無提出上訴,他將按原計劃撤回有關上訴,並繳交相關罰金,爭取及早恢復議員職務。
而同案另一被告鄭明軒則已向法院聲請,分開處理刑事程序中與其有關的部分,以便繼續進行已提起的上訴程序,使此一涉及集會及示威基本權利之行使的關鍵問題,能透過上級法院的審理予以釐清,有關聲請正等候法院批准。
蘇嘉豪在聲明中表示,自己早前提出的上訴屬於防衛性質,避免因控方上訴可能加重刑罰,但得悉上訴期屆滿控方未有提出上訴,他將按原計劃撤回上訴。
蘇嘉豪上月被初級法院判處非法集會及示威罪成,判處 120天罰金,以每天 340元計算,合共罰款 40,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