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論壇昨日討論醫療人員執業制度,出席嘉賓普遍認同註冊制度,但希望政府做好業界在新舊制度銜接方面的工作,同時希望政府加強專科醫療人才培養。
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草案,建議十五類醫療專業畢業生,須再實習、考試合格獲證書後才能執業。出席昨日澳門論壇的醫務委員會秘書長梁佩珊重申,法案建議的實習要求不屬二次實習,現時公營醫院入職的醫生或其他醫療人員都需經過實習和考試,例如物理治療師需實習一年,而私人醫療則未有此制,故將來的註冊制度建議將公營、私營納入統一標準以考核醫療人員。
她又提到,醫科生在學校的臨床實習,是課程實習,其身份是學生並非醫生,而將來執業前的實習是由督導專業人員帶教,檢視其是否能獨立行醫,否則對市民保障不足。至於具體實習期,則交由將來的醫療專業委員會因應15個專業的職務內容訂定。
立法會議員黃潔貞關心私人醫療機構實習的津貼問題,擔憂相關制度加大醫療界壓力。她希望政府把相關行政法規一併交立法會參考,並建議政府多與業界溝通,讓他們瞭解“新人新制、舊人舊制”,以免對業界造成大衝擊。
身為牙醫的新青協理事劉震威認為有關政策可提高醫療水準,並提出私人醫療機構亦可提供實習名額,建議當局與私人診所加強溝通合作。
青年醫生協會會長張敬文對此制有保留,憂慮相關制度影響醫療人才回流,建議考核制度在過渡期應寬鬆和公平,同時內地的醫科大學不少已達國際水準,他相信考取到內地執業資格的醫生亦已有能力在本澳執業,主張若已取得國家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應考慮免考執業試。
梁佩珊解釋,國家執業醫師資格也需醫科畢業生實習三年、通過考核才能取得。法案亦設部分認可或全部認可制度,由相關醫療專業委員會決定,但除了知識技能外,亦關注人員是否熟悉澳門的醫療機制及情況。至於私人機構的實習名額,將來經委員會審評後,政府會在一些具資質且認可的私人診所設培訓項目。
梁佩珊表示,專科醫療註冊制度不會影響病人去私人機構尋求一般診治,相反註冊後可以讓市民更易識別醫生的專業資格,且由政府安排實習將更具認受性。她又強調法案是經過一年多的諮詢,吸納了3000多人的意見後才推出的,希望公眾不要因為尚未瞭解清楚條文,而對法案的原則產生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