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關清潔餐飲 擬納入賭場禁足令

【本報訊】政府研究將中介公司公關、清潔和餐飲等工種納入“賭場禁足令”範圍,至於外判僱員,則初步維持不納入法案。

一常會昨日繼續細則性審議修改《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引述政府表示,經過與中介人協會及中介僱主溝通后,認為中介公司人員長期在賭場相對穩定,故可考慮將中介公司屬下的公關、清潔和餐飲等工種員工納入“禁足令”。至於外判公司,經初步研究,由於流動性非常大,實施監管困難,故不考慮將外判公司中相同工種的人員納入“禁足令”。委員會表示同意。

何潤生稱,法案建議允許衛生局監察衛生和民署執行食安工作的人員進入娛樂場執行職務。委員會希望政府能將涉及職業安全工作的勞工局和涉及治安工作的司警局明確納入條文內,政府接納委員會意見。委員會又指出現時公務員已納入賭場“禁足令”,建議可否直接設為“當公務員有工作需要時才可申請進入娛樂場”? 政府解釋指希望作出嚴格的管理,故不希望納入允許進入的部門太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