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完善房屋政策 令居民安居置業

【本報訊】多名議員在昨日的立法會議程前發言中關注居民住房問題,希望當局完善相關房屋政策,滿足澳門居民安居置業的需要。

議員李靜儀表示,《經濟房屋法》已修訂多時,但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早前向立法會表示,由於法律仍未過行政會,不想透露太多細節,只表明“有計分冇排隊";而行政長官在上周的答問大會上,僅表示修訂時會考慮恢復計分排序,而不是同步恢復排隊輪候上樓的方式。有關取向根本未能回應到社會的期望。因此,她建議當局修訂 “經屋法”,恢復計分制度,同時保留輪候隊伍,並設定合理輪候期限。她認為,為鼓勵居民向上流動,有必要取消經屋入息下限。

議員吳國昌認為政府應及早在不抵觸既有業權權益的情況下,建立炒住分途的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住宅限購制度,防止外來資金的囤積炒賣,亦同時節制本地居民的囤積,以確保填海新城所有住宅地均用於澳門居民安居置業的需要,讓澳門居民建立起公平安居置業的合理預期。

議員梁孫旭批評政府每年花費大量公帑租用辦公室,不同部門租賃開支差距大,例如退休基金會、財政局等租賃的物業,每平方米租金超過 600元,大幅高於市價。他建議制定統一的租賃指引,長遠加緊興建辦公大樓及倉儲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