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海帆:完善公務員問責制度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會逐步完善公務員的問責制度,按現行制度,公務員離職後,較難進行處分,故未來對於離職但仍處於紀律程式追討時效的公務員,會建立相關處罰機制。

去年有領導主管失職,但離職後仍可穩袋退休金,引起社會不滿。陳海帆表示,建議未來分離紀律程序與退休程序,當涉事人處於紀律程序,將中止其退休程序,待完成紀律程序後,再進行退休等程序,避免公務員“以退休逃避紀律責任”。

陳海帆稱,逐步完善問責制度, 2019年,特區政府將根據工作小組的檢討結果和意見,推進官員問責制整體完善的工作。同時,持續推行公共服務素質評價機制,2018年,第三方學術機構已完成入戶收集市民對各部門的評價意見,特區政府將根據評價結果,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的落實情況、部門的施政及重點工作目標的完成率、組織及服務評審等評價指標相結合,形成綜合的績效資訊,作為評審公共部門及官員績效表現的參考。

陳海帆指出,“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持續跟進公務人員提出的投訴,保障公務人員的權利,並優化公共部門的管理和運作,打造和諧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