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程序擴範圍 處理樓宇滲漏水

【本報訊】立法會辯論明年度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會議上,議員麥瑞權關注如何解決租霸和樓宇滲漏水問題。列席會議的法務局局長劉德學表示,將來會擴大簡易訴訟程序的適用範圍,目前小額錢債法庭和簡易訴訟程序門欖較高,將來小額錢債法庭不再區限案件類型、不再設限案件需要是金錢給付或是消費者權利的案件,只要是金額低於一定標準的所有案件,都可納入小額錢債法庭審理。

至於處理樓宇滲漏水。劉德學表示,經過反覆研究,不傾向通過立法讓行政當局強制入屋檢查,刑事案件亦無相應機制。至於租霸問題,劉德學指去年施政後成立了專門的工作小組,以更好處理租霸問題。他透露曾構思在不動產租賃制中引入相應機制制度,例如欠租,經簡便手續,可快速解約,並讓承租人搬出居所,但此方案仍需多方論證。

他強調,解決樓宇滲漏水最根本是從公民教育、加強大廈維修保養上著手,司法訴訟是極端情況的解決方法。政府近年亦做了很多工作,目前主要措施是通過修民訴法及降低小額錢債法庭門檻來解決。

另外,對於家事調解制度的設立,法務局局長劉德學回應議員黃潔貞時表示,將先建立民商事調解制度,同時規範調解人員將來培訓、機構設立等,然後才進一步完善家事調解制度。民商事調解制度法案文本則已敲定,一旦完成內部立法程式,會盡快提交立法會。

劉德學指,政府高度重視社會呼籲引入家事調解制度的訴求,但在草擬法律當中,發現家事調解涉及許多當事人權利保護,例如親權行使、家庭居所處置,民法已有相應規定,當事人可自由安排的空間較少,故現時調整了立法思路,先建立民商事調解制度,隨後根據比較法的先例等,通過特別制度引入家事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