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響了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的「預備號」

澳門特區政府昨日舉行慶祝澳門回歸十九週年的酒會,行政長官崔世安循例致詞。在講話中,提了「普遍性」的例行談話內容之外,還多了一項「特殊性」的內容,那就是:明年,迎來澳門回歸祖國二十週年,也是特區政府換屆之年。我們將依法有序做好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安排、以及行政長官的選舉工作,營造良好有利的社會氛圍。

這顯示,選舉行政長官的整個程序,即將要開始。在過去的一段時間內,雖然有不少人私下議論,也曾有媒體有所討論;據說更有有志之士還在「鴨子划水」般地作籌備,甚至還悄然組成了競選辦班子。但這些都是非官式的,而崔世安昨日的表述,才是官式的。既然「金口」一開,「好事」就自然來。

當然,公權力也已為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作了鋪墊。在履行《澳門基本法》第四章第五節「市政機構」所規範的職責,為建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立法,並進行籌備,還在此基礎上,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法》,以吻合《澳門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中「市政機構成員的代表」的規定。這就使得行政長官的選舉,完全符合法定的條件。因此,第五任行政長官的選舉,是除進行第一任行政長官選舉時,因為澳門尚未回歸,未能正式實施《澳門基本法》附件一的規定,而是按照《全國人大關於澳門特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的規定,由特區籌委會退選出第一任行政長官退選委員會選舉產生之外,將是首次「全面落實基本法規定」的行為。

此前在民間有幾個人選在流傳,名單滿天飛。但在崔世安吹響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的「預備號」的前夕,特區政府公佈了二零一八年度的授勳名單,其中也被傳得很夯的陳明金,將獲特區政府頒授「金蓮花」榮譽勳章,而且還是本次授勳唯一的「金蓮花」,比他的表面上是「最佳拍檔」,但卻傳說是面和心不和,政治地位比他更高的顏延齡,所獲頒授的「銀蓮花」還高。因此,人們就心中有數,正如他今年三月間所言,他已經放棄參選行政長官的念頭了。今後,可能會集中精力,做好準備,在二零二二年前的賭牌重新競投中,爭取獲得一個賭牌。

實際上,有一個不成文的慣例,凡是具有公職身份者,獲得頒發金、銀、銅「蓮花」榮譽勳章者,都是對其退出公職的「政治補償」。實際上,今次獲得頒授「銀蓮花」榮譽勳章的關翠杏,馮志強兩人,均是不再參加本屆立法會選舉,後者更是卸任全國政協委員。而此前的卸任主要官員,除主導制定在客觀上損耗們特區投資環境形象,甚至還促成建制派分裂,個別建制派與政治反對派「攜手作戰」的新《土地法》的劉仕堯之外,全部都獲得頒授「金蓮花」。按此慣例類推,這個「金蓮花」頒授給陳明金,就是對他這位「票王」竟然放棄再次參選立法會議員的「政治補償」,甚至是不參選行政長官的「政治補償」。

可能還不止於此。在明年的行政會重組時,他可能也將會退出,交「波」給另一位福建鄉親的代表。畢竟,他屆時已經出任行政會成員共兩屆十年,是該按照「吐故納新」的規律「讓賢」了。而從各方面條件綜合評估,曾任福建省政協常委及澳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理事長,現任全國政協委員的何富強,被「舉賢」的機會較高。

既然是「吐故納新」,其他的任職時間比陳明金時間更長的行政會成員,看來也得面對「讓賢」的問題。畢竟,一方面,時間過長,容易形成保守惰性心理;另一方面,也不利於「澳人治澳」事業薪火相傳。何況,其中有一些人是由第一任行政長官何厚鏵任命的,後來獲得崔世安繼續委任。一個人連續「服侍」過兩任行政長官,而且一做就是二十年,這在世界各地的公共行政發展史中,也是「罕見的奇芭」。既然主要官員都要實行「十五年全落」,行政會成員也應比照執行——已經比「十五年全落」多「賺」五年,完全「賺夠本」了。而且,新任的行政長官,可能行政思維與作風與此前兩任行政長官不一樣,現任的行政會成員即使是有機會獲得連任,也未必能完全趨合新任行政長官的作風。

回到崔世安已經吹響了行政長官選舉的「預備號」,按照相關程序及以往做法,首先是成立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然後選舉產生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才正式進入行政長官選舉的「戲肉」。在前一部分,基本上是屬於「兩制」的範疇,澳門特區自行發揮的成分較大。後一階段,則是「一國」和「兩制」並重,但以中央擔任主要角色。

實際上,年前時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的王光亞,在接受《紫荊》雜誌訪問時,就列出中央對行政長官的四個標準: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及港人擁護,並以港人福祉做依歸。同時,需要準確貫徹落實《基本法》,全面、準確、客觀地向中央反映香港情況,提出工作意見,並在符合香港法律的情況下,向市民解釋並落實中央政策。這個標準及條件,同樣適用於澳門特區,只需把其中的「香港」轉換為「澳門」。

值得注意的是,過去中央講三條標準時,是將「愛國愛港/愛澳」與「中央信任」「合二為一」,亦即是將「中央信任」包括在「愛國愛港/愛澳」之中的。而王光亞將之「一分為二」,就是說,「愛國愛港/愛澳」雖然是「中央信任」的政治基礎,兩者聯繫緊密,但卻不能簡單等同。這裡所說的作為特首標準的「中央信任」具有特定的含意,是專指中央對一個人能否擔任香港/澳門特區最高職位的信任,是一種極高層次的政治信任。香港尤其是澳門的絕大多數市民都愛國愛港愛澳,但愛國愛港/愛澳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中央信任」卻具有嚴格要求的特定範圍,並非所有愛國愛港/愛澳的人都可以得到中央信任擔任行政長官這個香港/澳門特區最重要的職位。因此,有必要將「中央信任」的標準單獨列出來。

而在中共「十九大」之後,習近平主席對各級官員提出的要求更嚴,不能像曾蔭權那樣「打好呢份工」,將自己視為「為政府打工」的「總經理」,只滿足於「不求有功,只求無過」,「無驚無險,又到六點」,白白浪費寶貴時間;而是必須以「董事長」的心態,全情投入,「增強狠抓落實本領,堅持說實話、謀實事、出實招、求實效,把雷厲風行和久久為功有機結合起來,勇於攻堅克難,以釘釘子精神做實做細做好各項工作。增強駕馭風險本領,健全各方面風險防控機制,善於處理各種複雜矛盾,勇於戰勝前進道路上的各種艱難險阻,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

還有一個重要因素,既然是必須「捋起袖子加油幹」,這就注定行政長官的勞動強度很大,因而身體和年齡因素也必須考慮在內。基本上,要能具有出任兩任共十年的健康素質。而以「十年」為切入點,就將其卸任的年齡控制在七十歲之內,因而在初次參選時,以六十歲以下者較為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