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前日出席公開活動並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蓮花口岸遷往橫琴的事宜相對較為複雜,與澳門大學、港珠澳大橋口岸不同,澳門大學及港珠澳大橋都是劃出一幅土地予澳門,在釐清管轄範圍和法律問題方面較為容易;而蓮花口岸遷往橫琴並非是劃出土地,而可能是給予一、兩層樓層予澳門使用,因而在法律、建設、各種標準等問題方面較為複雜。目前澳珠雙方保持溝通,希望順利解決問題。為此,聯合工作小組舉行了多次會議,與珠海方面開展對接工作,澳方亦就此成立了四個小組,包括通關小組、法律小組、建設小組及綜合小組處理相關問題。他指暫時很多方案仍未落實,因而暫時未能公布。按照計劃,今年底可完成第一階段工作,待相關方案確定後,將由兩地政府共同公布。完成搬遷後的口岸採用「合作查檢、一次放行」的創新通關模式,讓兩地居民享受通關便利。
這是黃少澤司長再次談到此議題。去年六月二十四日,他在出任代理行政長官職務時證實,蓮花口岸搬遷至橫琴事宜,已經雙方共同磋商後得出初步意向,澳門特區政府也已向中央提出有關建議。搬遷原因是國家鼓勵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亦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要步驟。但他也指出,蓮花口岸搬遷目前只是屬於初步意向,還需得到中央政府認同及批准,因為當中涉及的內容還有多方面,例如用地、通關模式、將來法律法規的執行,管轄權的確定等一系列問題。他又透露日前澳門特區政府相關工作人員與國務院港澳辦的內地領導,以及珠海市領導,到澳門蓮花口岸及橫琴有關區域實地視察,並即場舉行工作會議。但目前仍然非常初步,暫未有詳盡內容可公布,將來得到中央政府批覆,特區政府具備相關細節內容及定立了大方向時,會及時公布詳細訊息。
這個新通關模式,可能就是類似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站「一地兩檢」方案,及深圳灣口岸綜合體,都是在一個地點過兩次關,免卻排多一次隊。但有同也有異,同者是類似深圳灣口岸,香港口岸建設在深圳的土地上,香港的邊檢及海關、檢疫工作人員進駐執行職能,而深圳灣大橋則由香港警方進行禁區管制管理;蓮花口岸搬遷到橫琴口岸後,也是澳門的口岸管理工作人員進駐橫琴口岸的澳門口岸部分執行職能任務,而蓮花大橋可能也是由澳門警方以禁區管制的方式進行管理,但由於實施獲批准的單牌車可開進橫琴的特殊措施,就與深圳灣大橋有所區別,深圳灣大橋只准持有粵港兩地牌的車輛通行,其餘社會車輛禁止通行,而蓮花大橋者允許部分非粵澳兩地牌車輛通行。
相同的部分,也將類似深港高鐵西九龍站的模式,在同一座建築物內,分為陸方和港方的查驗區,分別實施兩地的法律管轄權,並只供行人使用那樣,也是在橫琴口岸大樓內,分為陸方和澳方的查驗區,並分別實施兩地的法律管轄權。
只不過是,西九龍站是在香港境內,搬遷後的蓮花口岸是在珠海境內。
不同的是,深圳灣口岸只是允許隨車人員通關,不准其他人員乘坐非經允許的社會車輛進入大橋及進抵口岸前區,而蓮花大橋由於允許部分單牌車通關過境,既然蓮花口岸已經遷移,不可能再保留原蓮花口岸,因而在原蓮花口岸附近再設關卡查驗汽車,因而有可能會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前地那樣,允許社會車輛前往並折回澳門,只是不能通關而已。
既然有了上述的實踐經驗可以參考借鑒,因而雖然複雜,但在涉事各方努力之下,就像習近平主席在視察澳門時所說的「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是能夠順利妥善地解決的。
何況,蓮花口岸是搬遷到橫琴口岸,因為是在內地的土地上,澳門佔了內地的「便宜」,再加上澳門居民具有濃厚的愛國愛澳心理,因而相信根本不會發生類似香港反對派反對及抵制高鐵西九龍站實行「一地兩檢」的事件。反而因為通關方便,而求之不得,熱烈歡迎。
香港反對派藉此鬧事,籍口多多,其實是害怕兩地融合,促進心靈契合,更不利於他們進行分離主義及政治反對的活動。而經過多月的實踐,證明反對派的各種籍口都是「法國大餐——多舊魚」,而且也受到香港居民的歡迎,因而都像「濕水炮仗」那樣,徹底地「啞」了。倘若再鬧,就是要與享受方便的香港居民「過不去」,在此後的公職選舉中大量「失票」。
有此成功經驗,澳門方面應該順利得多。不會像香港那樣遇到「政治」上的問題,更是技術問題。但相信澳門保安司長黃少澤,早在司法警察局局長任內,就以驚人的魄力和毅力,整頓警隊紀律,受到各方的好評,連反對派也不否認;在獲行政長官崔世安提名,中央政府任命為保安司長後,又敢於擔當,有所作為,尤其是在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積累的經驗,可以順利達陣。
當然,由於涉及到在珠海土地上實施澳門法律管轄權的問題,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一個決定而授權。其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已是「駕輕就熟」,而且最早就是為澳門通過創新性的決定的,那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授權澳門特區自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啟用之日起,在規定的期限內對該校區依照澳門特區法律實施管轄。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與橫琴島的其他區域隔開管理,具體方式由國務院規定。該土地的二零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租賃期限屆滿時,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可以續期。
緊接著就分別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對深圳灣口岸及高鐵西九龍站的法律管轄權,作出相應的決定了。現在,兜了一個圈,又回到澳門,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橫琴口岸的部分區域按照澳門特區法律實施管轄,作出決定。
這種方式,是在「一國兩制」條件下,互動共融,以不改變雙方法律的方式縮短兩制法律的差距,也可對粵港澳大灣區在遇到類似問題時,提供啟迪意義。
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方針時,雖然具有遠大的戰略視野,但仍然未能預見到未來發展可能會遇到的各種具體問題。而這種在「一國兩制」條件下,在一方土地上實施另一方法律管轄的發展,就是進一步豐富、充實、補強「一國兩制」的理論和實踐。未來還將會有新的議題需要以創新性的思維予以處理,尤其是在粵港澳大灣區的推進發展上。這一代人將使命在肩,無比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