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或將贏得初選隨後就是全力打韓

民進黨「總統」初選的民調作業,最快將於今日會有結果。從種種跡象看,蔡英文勝出的機率較高。倘果如此,緊接著蔡英文就將會從初選中抽身出來,全力攻擊韓國瑜。可能會利用掌握「立法院」多數議席和行政權以至情治機構的優勢條件,在挖掘及攻擊韓國瑜或可能會有的瑕疵的同時,推動修訂《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添禁止「帶職參選」等條文內容,扼殺韓國瑜參選「總統」的正當性。

在民進黨「總統」黨內初選的部分,由於蔡英文與賴清德的競爭激烈,已經被「挺英」中執委貼上「不中立」標籤的卓榮泰主席和秘書長羅文嘉,為了撕掉標籤,當然更是為了真正地做到黨務中立,因而算是認真履職,連軸轉地到各家執行民調作業的民調公司「盯到實」。並決定在公佈民調結果後,針對具體個案,進行擴大查驗,要讓整個結果公正,讓大家可信。卓榮泰昨日的民調作業最後一天還在臉書喊話,呼籲各方完全停止對兩位參選人的情緒傷害跟意圖影響民調結果的任何指控,希望雙方陣營不要互相攻擊,各自樁腳不要破壞參選人的堅持、金字招牌,必須大家冷靜、理性。應當說,「挺英」中執委們是滿意卓榮泰的這個表現的,因而他將可「有驚無險」地避過信任危機,無需辭職,可以繼續履行其任期。

其實,卓榮泰能夠闖過這個險關,還有一個重大的因素,就是從種種跡象看,爭取連任意志極為頑強的蔡英文,在充分利用自己既有政府資源,又掌握政黨機器,可以操作民調空間的有利基礎上,出盡了各種「王牌」,包括拖延初選時程,使用「以時間換取空間」的技巧,配合龐大的行政資源與既定立法時程為蔡英文造勢,並納入手機民調等之後,果然效果顯著。而賴清德為了表現風度,沒有發揮其「狼性」特徵,也失去先機。而且更恰巧的是,就在正要開始進行民調作業以至是在民調作業進行期間,香港先後發生人數眾多的遊行及衝擊立法會的事件,剛從嗆聲「一國兩制台灣方案」中嚐到民調從谷底翻身甜頭的蔡英文,食髓知味地重演一次「辣台妹撿到槍」,果然令她的網路聲量倍增,折算為民調數據將很可觀。估計,蔡英文單憑這一點,就將足以扭轉民調局面,結合其他各種因素,勝出的機率較高,而無需動用到令人詬病的「霸王條款」等不光彩手段。

當然,世事也很難預料,說不准在民調作業過程中,會有同情及反彈因素,或是對手陣營使用「灌水」技巧等,而意外地令賴清德佔優,但差距將不會很大。這種「在誤差範圍之內」的現象,就必會成為蔡英文「不認賬」的籍口,從而祭出預先準備好的手段,包括「霸王條款」等,總之就是無論輸贏,都是應由蔡英文再次代表民進黨出戰「二零二零」。

在初選有了結果之後,蔡英文就將會整理戰場,集中優勢兵力全面進攻其在二零二零年「總統」大選中的主要對手。從此前已經局部開展的輿論戰看,蔡英文將會主要針對韓國瑜,當然也不會輕忽郭台銘、柯文哲。除了是大打「小三王女士」之類的道德輿論戰之外,可能還將會杖恃民進黨佔有「立法院」多數議席的優勢,0大打法律戰,挫低韓國瑜的銳氣。

可能會做的第一步,就是修訂《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禁止帶職參選」的條文。具體的規範,可能是民選公職人員的任期未過一半或三分之二者,不得帶職參選另一項公職,如要參選另一項公職就必須辭去現有公職,並退回已經領取的選舉補助金。而且,因為進行補選而所耗費的選舉經費,應由原提名政黨及參選人支出,以避免政黨及個人因顧及自身利益,而損耗社會成本及公共經費。

去年「九合一」選舉,就有幾位現任「立委」參選縣市長,而宣佈辭職參選。這當然首先是選戰策略,但確實也具有一定的正面意義。其實,澳門特區的法律實踐,就是《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除了爭取連任的行政長官之外,其他的公職人士及司法官,在宣布參選行政長官之前必須辭去現任職務。

因此,這幾天就有人提出討論,並進行修法連署,據說已徵集到一定數量選民的簽名。這有可能是自發的行動,更可能是民進黨在「放風」,試探反應,並對韓國瑜、柯文哲製造干擾。

其實,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月前就曾在質詢時提問相關官員,倘韓國瑜和柯文哲辭去市長職務以參選「總統」後,市長的補選是否會與「總統」大選合併進行。由此可見,民進黨是有著迫逼韓國瑜辭職參選的預謀的。因此,極有可能在九月「立法院」新一個會期開始後,蔡政府或民進黨黨團,立即擬就及提請法案,修訂《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辭職參選」的條文,並搶在「中選會」接受參選人領表登記之前作業之前頒佈生效,及適用於本次亦即第十五任「總統」、「副總統」的大選。

這就將會使韓國瑜、柯文哲兩人受到嚴重影響。韓國瑜當然是不會受此阻礙,必須繼續參選,大不了就辭去高雄市長。倘果如此,民進黨的陳其邁必會捲土重來參選。而國民黨卻將難以推出一個可以與之抗衡的人物,即使是「韓國瑜二世」也未必能贏。也就是說,韓國瑜能否當選「總統」尚是未知之數,但國民黨就將會首先丟失高雄市,好不容易才奪回的高雄市又再失陷。

進一步,針對辭職參選卻又落選後,倘時間趕得上可能又參加為此而進行的補選,出爾反爾且浪費公共資源,違背誠實信用,可能還將會修法,增訂禁止就職後辭職的公職人員參與該次補選,以維護公職選舉的公平公正的條文。其實,這個構思早已有之,那就是原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賄選案發而辭職後,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就曾為此提交修法提案。不過,段宜康當時在受訪時強調,提案與李全教無關,因為依照現行《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議員只要該選區缺額超過二分之一就要補選,而過去包括桃園、宜蘭等地都曾發生過議員就職後因可能被判當選無效定讞,而提前辭職又再次參與補選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