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汪就公職招聘提三建議

【本報訊】審計報告批評行政公職局主導的公務員招聘制度存在問題。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認為,當局應兼顧公平、效率及成本等三項原則,並建議透過以局外人員擔任典試委員、設定開考時間表與支援典試委員會,以及合併開考等三方面完善公職招聘制度。

李良汪表示,綜合考生、用人部門及公共資源等三方利益分析,公職招聘應兼顧公平、效率及成本三項原則。他指出,現時「專業試」由用人部門自行組成典試委員會甄選,故仍偶有聲音質疑個別部門是否公平公正地開展招聘;效率方面,由於現時「綜合試」及「專業試」分別由公職局及用人部門負責,即效率已非單單取決於公職局,即使該局透過恆常開展「綜合試」,儲備足夠資格參與「專業試」的考生,但提升效率仍取決於用人部門,而現時各部門招聘效率各有不同,沒有準則規範;成本方面,考生重複投考問題嚴重,直接引致試卷、場地、監考人員等各項行政成本的上升,最終應試的考生卻不多,浪費資源及成本。

李良汪就公職招聘的公平、效率及成本問題提出三點建議:一、典試委員會的正選委員及候補委員當中,加入至少一位局外且專業相關的公務人員,儘量減少任人唯親的風險。二、用人部門應就開考訂定時間表,因應投考人數及每一階段的「上訴期」衡量時間及進度,確保開考按時推進,提升招聘效率,但由於不具約束力,部門領導或人事部門主管應監督開考有否如期進行。另外,建議部門在委任典試委員會成員前,除考量其對相關範疇或招聘職位的熟悉程度,亦應考慮有關人員正負責的工作,避免對招聘及日常工作均造成影響。三、公職局日後應加強協調各部門,共同招聘職務共通性較高的職程,減少不必要的自行開考,影響效率及浪費行政成本。